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聲稱,警方過去兩年超過30次要求記協提供投訴人的聯絡方法,但一直未獲記協回覆。記協主席陳朗昇回應說,「記……

香港記者協會昨日公布,27宗由記協轉介監警會,有關警員涉及在2019年使用過份武力的投訴中,被警方指有26宗因涉事新聞工作者或記協無提交進一步資料,而被投訴警察課列為無法追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外界關注陳同佳案時,今(20日)在立法會見傳媒時主動提及記協投訴一事,聲稱警方過去兩年超過30次要求記協提供投訴人的聯絡方法,但一直未獲記協回覆。

記協主席陳朗昇回應說,記協先後收到投訴警察課就有關事宜的8封信及6封電郵,不計算電話溝通,記協也先後發出兩封書信回應投訴警察課,在信中重申涉事新聞工作者對投訴機制的關注,故無提供投訴者的聯絡方法,「記協係有回覆給CAPO(投訴警察課),所以話30次(聯絡)無回覆,不是一個真實的說法。」

當外界關注潘媽媽質疑陳同佳案,鄧炳強在立法會回答質詢後,主動提及香港記者協會批評警察投訴機制。陳暋柟攝

鄧炳強在立法會見記者時質疑:「我們警方只是收到有關所講的指控及照片,但我們要由人去講(指控)出來。試問經過兩年、超過30次他(記協)都不回覆?究竟是什麼原因呢?我不敢揣測,交給大家去判斷事件。」

記協昨日(19日)發聲明指,27宗投訴中,大部分投訴人願意將資料交給監警會。鄧炳強稱監警會其後將投訴交給警方投訴警察課,並超過30次要求記協將警方聯絡方法交給投訴人,或將投訴人資料交給警方聯絡,但記協一直無提供投訴人聯絡資料。

陳朗昇回應說,記協提醒投訴的新聞工作者,如果要投訴獲處理,便要真名投訴。他續說,記協早前已在信中回覆警方,表達投訴的新聞工作者的關注,包括擔心個人資料能否保密、不想親自參與、調查後無用等,最終無向警方提供投訴者的個人聯絡資料。 

他補充,該批新聞工作者都是反修例運動初期提出投訴,當時外界期望獨立調查委員會或其他獨立機制處理,所以才將投訴交給監警會,但最終獨立調查機制並無出現,因而變成根據現行機制投訴人不現身不調查、或對外稱無法調查。他強調,記協並非質疑投訴程序,而是制度未能給予新聞工作者一個公道,「係對調查制度無信心,唔係書信往來、有無答嘅問題。」

記協昨日的聲明亦質疑,投訴警察課有「自己人查自己人之嫌」,投訴人對投訴警察機制失去信心,認為投訴警察課指控記協及投訴人不提供資料而無法調查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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