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委任律師稱曾致電台灣刑事局「聯絡窗口」7次,最後卻被回以「不用再打電話聯繫」,迄今未獲回覆;台灣……

針對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委任律師稱致電台灣刑事局「聯絡窗口」7次,最後卻被回以「不用再打電話聯繫」;台灣法務部今(20日)下午對此表示,已向港府提出「2次調查取證」及「1次遣送被告回台」請求;法務部及陸委會均呼籲港府,務實回應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以利案件後續偵辦。針對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受訪提及「中國台灣」,陸委會也反批港府,面對受害家屬,竟還有興致進行政治操作,對此感到不解與遺憾。

潘曉穎母親今邀集陳同佳及鄧炳強等人到政府總部外會面,但沒人出席。陳暋柟攝

台灣殺人案死者潘曉穎的母親原邀集陳同佳、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和周浩鼎等人,今早到政府總部外會面,但獲邀人士均未出席;鄧炳強接受媒體專訪時稱,「整件事是中國台灣——你知道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不容許陳同佳去,導致事情變成咁。」他批評台方政治操弄,希望中國台灣當局「憐憫一下潘媽媽」,讓陳同佳入境自首。

針對陳同佳在台灣委任的理律律師事務所向士林地檢署(士檢)發出的刑事陳報狀稱,曾在2020年10月聯繫刑事局窗口聯繫陳同佳來台投案等事宜,包括曾先後致電7次洽談,最後卻在提及陳同佳將於10月21日親自致電表達投案意願後,刑事局聯絡窗口僅以簡訊回覆「不用再打電話聯繫」,並稱地檢署已收件,當事人等候雙方政府協商結果即可。

針對刑事局聯絡窗口與理律律師事務所的聯繫過程,眾新聞詢問刑事局對此回應,刑事局僅稱以陸委會統一說法為主,沒有新的回應。眾新聞詢問陸委會,去年10月後,有無正式或非正式與香港方面接觸過?以及有無考慮將證據透過其他方法轉交香港?陸委會對此表示,無進一步說明。

法務部則在下午發布聲明表示,基於偵辦案件的需要,士檢已透過法務部經陸委會向港府提出2次調查取證及1次遣送被告回台等請求,並應經由台、港政府司法互助,正式提供本案在港事證及共商人犯回台等事宜,以確保人犯能順利歸案,及台灣能合法取得在港證據以完備證據能力,以利案件後續偵辦。

陳同佳案現由法務部士林地檢署受理,眾新聞詢問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紜瑋,她說:「目前偵辦進度都一樣,陳同佳還是發布通緝中的人犯;沒有收到任何新的訊息」;針對陸委會稱希望港方回應台灣方面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張紜瑋說明,地檢署僅針對刑案部分進行偵辦,關於司法互助的內容,包括誰去帶人?或誰帶人過來等執行問題,非地檢署權責,所以不方便回應。

台灣大陸委員會副主委邱垂正。《台灣蘋果日報》資料照片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下午對此表示,為確保案件後續偵查及審判順利進行,同時基於證據的完整性及合法性不容被挑戰,「港府仍應務實回應早先我方提出之司法互助請求,協助提供在港相關證據」。

邱垂正說,對被害人家屬想將犯嫌繩之於法的悲痛心情感同身受,也有決心實現司法正義,還給他們公道,「懇切呼籲港府儘快與我溝通,進行相關司法互助,使犯嫌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法務部也稱,因事涉案件偵查,應依據台灣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依法處理訴訟程序;法務部說,希望在對等、尊嚴之基礎上,與港府進行相關司法互助,早日實現個案司法正義,告慰被害人及撫平家屬之傷痛。

 針對鄧炳強在受訪時提到「中國台灣」,邱垂正稱,「台灣從來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港府必須正視事實」,他並反擊表示,「對於港府面對哀哀無告的受害家屬,不但不思協助,竟然還有興致進行政治操作,我們實感不解與遺憾」。

另外,針對陳同佳來台投案入境等問題,陸委會也表示,陳同佳是殺人嫌犯,來台投案絕非僅單純批出簽證即可,因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的行使,必須先由台、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嫌入境來台的後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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