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反對通過修例 陳沛然:今日議會無反對派 要通過易如反掌 歷史記下我這一票
立法會今日(10月21日)以39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生的《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差不多全部議員都表明支持修例。唯一反對是醫學界陳沛然,他形容修例是政治決定,破壞醫學界公平的考試制度及程序公義。他坦言:「今日在議事廳,單憑一己之力如螳臂擋車,無法改變政府、改變議員投票決定,今日議會無反對派,要通過易如反掌,歷史記下我這一票,我會跟醫學界意見投下反對一票。」
唯一反對票 如螳臂擋車
陳沛然是唯一反對的議員,他表示政府抗疫期間,政府提出修訂《醫生註冊條例》 :「這是政治決定,打擊專業自主,破壞香港人一直堅持公平的考試制度和程序公義。」他指早前醫學界曾就條例提出多個問題,要求暫緩,希望能有多些時間與政府尋求共識。
但政治現實話俾我地知,今日議事廳內,單憑我一己之力,如螳臂擋車,無法改變政府立場、改變議員投票決定。羅馬非一天建成,但可毀於一旦。
執業試必要 保障本港醫療水平
陳沛然反駁有意見認為本港醫生執業試難度高,他以數據解釋,指出來自英國、美過、加拿大、澳州的190名考生,約有五成三合格,而來自內地443名應考人次,僅一成七合格,一帶一路國家亦只有一成半合格;由於六成考生來自內地,自然導致令整體合格率很低。他又表示執業試非「一試定生死」,可以考五次,通常兩三次就可過關。香港培訓的醫生到英國考執業試,很多時要考兩、三次才成功,但本港醫生不會批評當地存在保護主義,反而更努力溫習。
他強調本地醫生並非如其他議員所說「驚被搶飯碗」,而是憂慮免試將會未能保障香港的醫療水平,以及本地學生沒有足夠的實習機會,「一旦條例通過,如何維持本港醫療水平,政府如何確定公平透明度高的審批制度。」
張宇人:醫醫相衛 叫陳沛然去考試
條例審議期間,陳沛然與自由黨張宇人展開唇槍舌劍。張宇人指,醫學界多年來都說海外培訓醫生免試執業,等同降低醫療水平是誤導市民。又表示1995年前英聯邦醫生一向毋須考試來港執業,當年無人質疑,現時卻被一些「利慾薰心、醫醫相衛」醫生用以阻礙海外醫生來港。並反問陳沛然、醫學會會長蔡堅、前議員梁家騮,有沒有信心通過執業資格試。
成日話考試合格先專業,唔該香港五十歲醫生考下,陳沛然、梁家騮,考唔到係咪你唔專業?梁智鴻、高永文、郭家麒嗰班代表業界,驚人搶佢生意,梁智鴻你都唔撈,仲咁多嘢講做乜?
陳沛然反駁張宇人,指本港不少醫生都會持續進修,包括自己:「我考試考到30幾歲,問個高材生、尖子夠唔夠膽考試,係非常搞笑。」他又表示願意接受挑戰,勇於考試。
田北辰:條例治標不治本 但大局為重支持通過
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質疑條例成效,「治標不治本,但以大局為重他仍會支持修例。」他認為海外醫生只需在公立醫院工作五年太少,提議改為八年。他指,不排除有大量海外醫生在公營醫院工作五年獲得正式註冊後,就會轉去私人執業。
修例後,政府將設立特別註冊委員會,制定海外醫學院頒授醫學資格的認可名單。受認可院校畢業的海外培訓醫生,在公營醫療機構以「特別註冊醫生」身分工作五年,並符合評核後,則可免試執業。在海外讀醫的港人亦可申請回港實習及執業試,至於非港人的專科醫生亦可循特別註冊途徑申請來港。
自由黨邵家輝及醫學界陳沛然曾在會上分別提出修正案,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動議的第一組修正案獲36票贊成,4票反對而通過,令邵家輝內容有抵觸的修正案直接被否決。而陳沛然提出的修正案在分組點票下因2票贊成,38票反對被否決,其中一票贊成來自「投錯票」的民建聯劉國勳,他即時大喊是投反對,秘書處會紀錄是否決。條例草案則最終以39票贊成、1票反對,獲得通過,唯一的反對票來自陳沛然。
陳肇始:修例不會降低醫生質素
陳肇始表示,提出修例並非要取代現時的醫生執業試制度,而是開闢新途徑讓合資格的非本地醫生來港執業,海外醫生需符合多項條件,受多重監管,不會降低醫生質素。而來港的非本地培訓醫生需接受四間公營醫療機構在職評核,評核機制包括,醫療知識應用、臨床診斷、誠信及團體合作等要求。
她會後見記者,指出修例之後會立即展開工作,將成立負責制定應可名單的特別委員會,爭取10月底公布特別委員會成員名單,11月內將舉行第一次會議,2022年公布認可的資格名單,讓合資格的人士可以申請特別註冊來港就業。被問到她將如何修補與醫生的關係,陳肇始沒有回應。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下稱醫專)表示期望修例能吸引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在香港公營醫療機構執業,紓緩醫生人手短缺情況。醫專指將繼續與政府及不同的持分者進一步討論法例有關專科資格執行的細節,以履行醫專把關的角色。
對於條例沒有就有限度註冊轉為特別註冊之銜接及可追溯計算的安排作出調整,醫專感到可惜,認為在現行有限度註冊制度下,醫專和其分科學院在相關招聘過程的參與,沒有法律賦予的安排,也不是涵蓋所有的公營醫療機構。醫專認為,現行的有限度註冊制度,以至醫專的專科註冊資格審核機制都沒有把申請人的「認可醫學資格」作為必要的考慮,「基於這些考慮及公眾利益,有必要檢視和修訂現行的相關機制,才可履行當局託付的把關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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