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預留80億元作為「未來數年」維護國家安全相關開支,在多次追問下,當局終於年底向立法會提交三頁紙報告,但以……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預留80億元作為「未來數年」維護國家安全相關開支,在多次追問下,當局終於向立法會提交三頁紙報告,但就以維護國安工作特殊及敏感為由,不進一步披露詳情,具體開支分項欠奉,甚至連用了多少開支都未有交代。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稱,國家安全開支及人手編制在「很多」司法管轄區都是高度機密,不會公開開支細節。

文件中首次對外披露的三點資料,是在經常性開支中有提到聘用「專門服務」(specialised services)及小型工程開支,在國家安全委員會中設立會計財務小組,直接向財政司司長匯報,並由財政司司長安排獨立審計員採用香港準則去審計,但進一步詳情同樣欠奉。

眾新聞向財政司司長辦公室查詢多個基本資料,包括:

一、在80億元款項中,至今已經使用了多少?
二、目前是否維持評估80億元開支供「未來數年」之用?
三、在經常開支及非經常開支的比例為何?
四、「專門服務聘用費用」涉及什麼類型之專門服務?
五、國安委秘書處中會計財務小組有多少人,由哪一個政府部門抽調?
六、獨立審計國家安全開支的審計員姓名及身分為何?若不披露姓名及公司名稱,可否提供該審計報告副本?

不過,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回覆說:「有關維護國家安全開支的詳情已羅列於相關的立法會資料文件,我們沒有其他補充。」記者同時向保安局查詢目前開支使用狀況及日後估算,保安局再轉交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一併回覆。

政府在年初《財政預算案》中賬目細則中披露,預留80億元作為未來數年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及相關人士編制,當時當局去年12月批出撥款,並在今年2月支付及入帳。但在其後按月或按季的開支賬目,並無再顯示實際開支變動情況。

根據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前日(19日)給立法會的報告,提及維護國家安全編制開支「嚴格按照香港國安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而開支分經常性及非經常性,前者涉及薪酬及津貼、專門服務聘用費用、租金、其他營運和行政支出等,後者則涉及小型建築工程、專門設備、系統設置、機械,以及其他資本開支。

政府又特別重申,根據國安法第51條,中央駐港國安公署經費由中央財政保障,所以80億元撥款不涉及國安公署的經費。

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克勤稱理解陳茂波的做法,由於涉及國家安全工作,如果太過鉅細無遺地披露,會影響國家安全,未必合適。他也表示,日後財政司司長每年向立法會提交報告做法可恆常化。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