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死因研訊】死者擁爆破技術被派去救火 官質疑「搵把牛刀去劏雞」 總指揮:控制火勢屬簡單任務
【研訊第32天】
2016年九龍灣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大火導致兩名消防員殉職,死因研訊今續。死因裁判官黃偉權質疑,為何派具專業爆破技術且人數有限,即即死者張耀升所屬的坍塌拯救隊(USAR)入場救火,而不找人數較多的行動組,形容是「搵把牛刀去劏雞」。但行動總指揮解釋稱,控制火勢是一個相對簡單的任務,任何消防員都可勝任,加上下屬其後告知,當時USAR接近火場,較易調派。他承認張失聯後自己只顧派人搜救,忘記立即啟動「mayday」緊急救援程序,導致控制中心無法即時作出增派車輛等支援行動。
沒向時昌職員索火場平面圖及CCTV片段
現任副消防總長、時任九龍中區指揮官翁錦雄供稱,2016年6月26日、即起火當日,他是火警現場總指揮官,但首次處理如本案般複雜的火警。被問到為何不早點升為三級火,他解釋需不斷評估環境,因應當時現場資訊及資源決定,惟坦言:「事後問我早啲升(三級火)會唔會好啲,我會答係。」
翁又指,當日沒考慮向時昌職員索取起火迷你倉平面圖,因抵埗後時任助理消防區長林有榮已向他報告現場情況,惟他不知林有否接觸過時昌職員。此外,他表示不知起火迷你昌內設有閉路電視,故也沒向時昌職員索取起火片段。
翁又指,其職責是訂立行動目標及任務,由各隊指揮官訂立執行方案。下午約5時半,他下達的行動目標為經3號梯入火場救火,煙火特遣隊(CFS)長官余家銳、技術救援隊(TR)長官溫錦明及行動組長官林有榮商討後,打算由CFS夥同隸屬TR的坍塌拯救隊(USAR)進入火場,前者滅火、後者爆破;翁同意此策略。
認同下屬當日派USAR入火場「撳住啲火」的決定
惟翁強調,上述聯合隊伍方案只是基本策略,根據現場指揮系統的既定安排,若行動策略有微調變動,除非需要人手增援,否則三名長官不用通知他。因此當余家銳指派隸屬USAR的死者張耀升及其拍檔尹建偉,在沒有CFS陪同下入火場滅火前,並沒有通知他。
翁表示,他事後才知道當時因CFS隊員體力不支,暫時無法繼續救火,余不想前功盡廢,遂派張、尹入場控制火勢。死因裁判官黃偉權質疑,為何要「搵把牛刀去劏雞」,不找行動組入場救火,而要派出具專業爆破技術且人數有限的USAR。
翁表示,入火場持喉「撳住啲火」是一個「相對簡單嘅任務」,所有消防員均可勝任,而余事後表示,當時USAR比行動組接近火場,可最快調動人手。因此,即使余當時徵詢其意見,他也會同意派出張、尹二人執行任務。
因太過擔憂 忘記通知啟動「mayday」救援程序
研訊主任質疑,為何死者張耀升出事後半小時,消防區長黃振業才指示助理消防區長趙錫坤,向控制中心通報要啟動俗稱「mayday」的緊急救援程序。翁承認做法有遺漏,稱他知道張失聯後太過擔憂,只一心打算盡快派員入火場搜救,故忘了啟動「mayday」。
惟翁同意,啟動「mayday」是行動手冊列明的程序,屬救援的重要一環,當時「應該做埋呢步」。此程序除了讓現場指揮官立即展開救援外,亦可讓控制中心派出額外支援的消防車及救護車、為救援行動安排獨立無線電頻道,以及讓現場所有同袍知悉事件。
死者用的舊款對講機沒配備「mayday」求救按鈕
黃官質疑,即使翁忘記啟動「mayday」程序,但火場外有大批消防員,當中包括多名高級長官,而啟動程序只是按下對講機按鈕,為何完全沒人做?翁估計,因啟動「mayday」的主要目的是求救,而當時他已立即指示展開搜救行動,其他人或認為不需再發出求救訊息。
此外,翁指出日常訓練及行動手冊中,只列出兩個可能發生的情況,一是求救者自行按下對講機的按鈕啟動「mayday」求救,並交代情況及出事位置;二是其拍檔代為執行。
惟今次事件中,張、尹所攜帶的舊款對講機沒相關按鈕,張沒透過對講機喊出「mayday」,尹亦因體力不支而沒有做此動作。因日常訓練及手冊沒列明要怎樣應對這種情況,加上在場同袍都十分緊張,又不清楚張的位置,以致最終大家都忽略了啟動「mayday」。
翁透露,事發後消防處沒有更新行動手冊,但他認為若果啟動「mayday」的指引可涵蓋更多不同情況,會對前線消防員有幫助。
研訊下周一繼續。
案件編號:CCDI333-334/16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