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因為未能保障自己在港僱員的人權及自由,無法留低, 說明一切……

 

【香港這一天】結集

中央去年7月實施《香港國安法》,法例不但直接影響在港人士, 亦適用所有機構,其中一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是勾結外國勢力, 直接影響在港國際人權組織,活動會否違反國安法, 有很多不明朗地方。國際特赦組織在港設有香港辦事處, 亦設立地區總部,國安法生效後,政治及法律風險大增, 外間估計不排除要撤離避險。

國安法實施15個月,國際特赦昨日宣佈香港分會本月底停止運作, 年尾再搬走地區總部。國際特赦是全球人權組織, 推動人權保障和教育,最終以腳表態, 對香港基本人權保障投下不信任一票。

聲明說,有關決定是基於國安法實施後, 人權組織不可能在香港自由運作,亦不可能無懼政府的報復。 國安法下的香港,恐懼滲透生活大小環節, 一個以推動人權的全球組織亦被恐懼嚇走, 不少港人在過去一年已舉家移民,國際特赦撤離, 對仍留港的港人再加添一分憂慮。

中央出手實施國安法,兩地官員初期不斷強調只針對「一小撮人」, 實施不久,前運房局局長張炳良已公開呼籲,政府慎防國安法「 武器化」,當時特首林鄭月娥不點名稱對此說法「很驚訝」, 反駁國安法是「儆惡懲奸」。 張炳良強調法例定要用在國家安全有關的事上。

官員已少再講只針對「一小撮人」,因為打擊面不斷擴大, 包括可以無所不包的「軟對抗」,官員亦沒有放軟手腳, 不斷尋找新目標,走私澳洲龍蝦亦涉及國安。 中央領導層感到國際大環境滿佈敵人,危機四伏, 香港一直是國家安全短板,國安法實施,調派以千計人手執法、 進行情報工作仍未感安心, 港府官員近日要加快為基本法23條立法,針對間諜、 竊取國家機密等罪行,目的是再加強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武器」 的威力,與張炳良開呼籲慎防國安法「武器化」,走完全相反方向。

林鄭今早被記者問到對國際特赦事件的看法將時表示, 國安法生效後,有不同組織和人士都以法例為由離港, 但無人可以證實這是真正的原因,因此不能評論該組織的說法。 她強調,基本法保障市民的言論、集會和結社等自由, 又指實施港區國安法是為了預防和遏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並非單只為了作出懲罰和拘捕。她認為任何組織如果是合法運作, 就毋須擔心會受影響。

林鄭又說,根據統計處在今年6月公布的數據, 在香港設立辦事處或總部的內地和海外公司數目並無減少, 更破紀錄地超過9,000間, 有國際和區域法律機構也在香港設立辦事處, 反映國安法並無對合法的商業活動作出阻嚇。新增機構以內地為主, 來自西方國家數字明顯下跌,林鄭有誤導之嫌。

假如國際特赦已違反國安法,相信國安部門早已拉人封舖。國安法「 紅線」飄移,執法受政治主導,個人及機構無從捉摸及評估, 不想在恐懼下生活和運作的,唯有選擇走,清楚不過。 林鄭是扮作不知道,或是在裝著睡,她心知肚明。

林鄭日前接受港台節目訪問時表承認,港區國安法落實後, 香港在國際上的聲譽受到一些損害,因為有很多外國政客、組織、 外部勢力及西方傳媒「放大了」國安法下「很正路」的執法工作, 以此等同為壓制人權及自由等, 特區政府在這方面要做多些解說工作。

國際特赦組織因為未能保障自己在港僱員的人權及自由,無法留低, 說明一切。講完!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