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被嚇走 林鄭說原因不明
【香港這一天】結集
中央去年7月實施《香港國安法》,法例不但直接影響在港人士, 亦適用所有機構,其中一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是勾結外國勢力, 直接影響在港國際人權組織,活動會否違反國安法, 有很多不明朗地方。國際特赦組織在港設有香港辦事處, 亦設立地區總部,國安法生效後,政治及法律風險大增, 外間估計不排除要撤離避險。
國安法實施15個月,國際特赦昨日宣佈香港分會本月底停止運作, 年尾再搬走地區總部。國際特赦是全球人權組織, 推動人權保障和教育,最終以腳表態, 對香港基本人權保障投下不信任一票。
聲明說,有關決定是基於國安法實施後, 人權組織不可能在香港自由運作,亦不可能無懼政府的報復。 國安法下的香港,恐懼滲透生活大小環節, 一個以推動人權的全球組織亦被恐懼嚇走, 不少港人在過去一年已舉家移民,國際特赦撤離, 對仍留港的港人再加添一分憂慮。
中央出手實施國安法,兩地官員初期不斷強調只針對「一小撮人」, 實施不久,前運房局局長張炳良已公開呼籲,政府慎防國安法「 武器化」,當時特首林鄭月娥不點名稱對此說法「很驚訝」, 反駁國安法是「儆惡懲奸」。 張炳良強調法例定要用在國家安全有關的事上。
官員已少再講只針對「一小撮人」,因為打擊面不斷擴大, 包括可以無所不包的「軟對抗」,官員亦沒有放軟手腳, 不斷尋找新目標,走私澳洲龍蝦亦涉及國安。 中央領導層感到國際大環境滿佈敵人,危機四伏, 香港一直是國家安全短板,國安法實施,調派以千計人手執法、 進行情報工作仍未感安心, 港府官員近日要加快為基本法23條立法,針對間諜、 竊取國家機密等罪行,目的是再加強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武器」 的威力,與張炳良開呼籲慎防國安法「武器化」,走完全相反方向。
林鄭今早被記者問到對國際特赦事件的看法將時表示, 國安法生效後,有不同組織和人士都以法例為由離港, 但無人可以證實這是真正的原因,因此不能評論該組織的說法。 她強調,基本法保障市民的言論、集會和結社等自由, 又指實施港區國安法是為了預防和遏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並非單只為了作出懲罰和拘捕。她認為任何組織如果是合法運作, 就毋須擔心會受影響。
林鄭又說,根據統計處在今年6月公布的數據, 在香港設立辦事處或總部的內地和海外公司數目並無減少, 更破紀錄地超過9,000間, 有國際和區域法律機構也在香港設立辦事處, 反映國安法並無對合法的商業活動作出阻嚇。新增機構以內地為主, 來自西方國家數字明顯下跌,林鄭有誤導之嫌。
假如國際特赦已違反國安法,相信國安部門早已拉人封舖。國安法「 紅線」飄移,執法受政治主導,個人及機構無從捉摸及評估, 不想在恐懼下生活和運作的,唯有選擇走,清楚不過。 林鄭是扮作不知道,或是在裝著睡,她心知肚明。
林鄭日前接受港台節目訪問時表承認,港區國安法落實後, 香港在國際上的聲譽受到一些損害,因為有很多外國政客、組織、 外部勢力及西方傳媒「放大了」國安法下「很正路」的執法工作, 以此等同為壓制人權及自由等, 特區政府在這方面要做多些解說工作。
國際特赦組織因為未能保障自己在港僱員的人權及自由,無法留低, 說明一切。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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