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fb發帖煽動襲警 六旬漢供稱以為警搵錯人 目標是網台人「Tony Choi」
去年初在「天下制裁」遮打集會中有4名警員被人打傷,其後六旬翁涉facebook發帖指沒打裂頭顱都只是皮外傷,又稱若頭部被重擊,失憶的可能很高,「所以要盡力而為」。六旬翁被控告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企圖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受審。案件先展開「案中案」程序,爭議警方在電腦搜出的資料及錄影會面應否呈堂。六旬翁作供稱,警方搜屋時曾兩次問「啲廣播器材係邊度」,令他以為警方是想找開網台的「Tony Choi」,並誤導他以為案件只屬小事,不會拘捕他。
被告蔡易文( 60 歲)今日出庭作供,自言洋名「Tony」,曾在溫哥華大學修讀經濟學,以炒美國期貨為生。
警搜屋問:你啲錄音設備喺邊度?
去年5月26日早上7點鐘有警方上門展示搜查令並稱「要搜你屋」,警員入屋搜完後有人問「你啲錄音設備喺邊度」、「點解咁多電腦喺度」,被告供稱「我都唔知佢哋搵咩」。其後又有警員再問廣播設備在哪裡時,被告說「我就明佢講咩嘞,佢哋搵緊第二個人。做網台,好出名嘅Tony Choi。」
其後有警員稱要檢查他的電腦,故他輸入密碼,其間沒有人警誡他、亦沒有人警告他電腦找來的資料會做證供。他本來打算找律師,但有警員向他稱「法律嘅嘢,你都識㗎啦,唔使搵律師啦。」
日服12款藥 警不准帶藥盒致頭昏腦脹
被告稱患呼吸道有毛病,亦有嚴重敏感問暊,有高血壓、高血糖及糖尿病,每日需服12種藥。其後警方要帶走他被告時,他想帶同藥盒,但有警員稱:「你唔好攞啦,拎咗都唔會俾你食。」若要食藥,則會先帶他看醫生,故他沒有帶走藥盒。
被告指警員沒說要拘捕他,「淨係話搜屋」,搜屋時「講到好輕鬆咁,話法律你都識啦,又話返去協助調查」,他根本不知自己被捕,「我估佢搵錯人,以為去差館辦啲手續就走得」。警方同日下午開始錄影會面,他因沒有吃藥而「有啲頭昏腦脹」。
他又指,做網台的Tony Choi 有幾十萬個訂戶,他每次結識新朋友,都有人以為他就是網台那個Tony Choi,且一般人家中不會有廣播設備,警方問他相關設備令他誤以為「捉另一人」,同時誤導他件事唔重要。主控質疑「警方想找網台嘅Tony Choi」的說法其實是被告臆想。被告否認。
「學popo」即學習警員遇襲時保護自己
至於文中的「要盡力而為(學Popo)」,他指警方在錄影會面時多次追問「係咪學popo打人」,他稱「我都唔記得嗰時諗咩」,又稱「學popo」的意思是因為警察沒有受到重傷,大家要學警察被攻擊時要保護自己頭部。
被告被控去年1月20日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地導致警察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他們身體受嚴重傷害。前一日下午,有警員在長江集團中心附近受襲,其中有警員頭部被擊打。
被告翌日使用名下facebook帳戶「Tony Choi」建立帖文:「今日幾個popo被打爆缸,雖然滿頭鮮血,但無打裂頭顱(頭骨),其實都只是皮外傷。大家要知道若果頭被重擊,失憶(或局部失憶)的可能很高,失憶就無法指控任何人,否則被打的人認得和記得對方個樣或特征,會有手尾跟,所以要盡力而為(學popo)」
控辯雙方明日就「案中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C1059/2020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