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已解散未交資料警搜四地點 社民連:收過民陣資訊就要搜會址是荒謬
警方本年4月根據《社團條例》要求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提交其成員、活動及資金等資料,民陣8月解散,未有提交資料。警方今(28日)採取行動,搜查4個地點,包括社民連長沙灣的會址、位於佐敦的「香港彩虹」會址,以及兩個與民陣前召集人陳皓桓有關的地點,暫時未有任何人被捕。社民連指警方未有帶走任何東西,批評社民連只是民陣成員團體,曾經收過民陣資訊就要搜會址是荒謬。
便衣探員早上11時到社民連長沙灣會址外等候,當時鐵閘關上。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及外務副主席周嘉發半小時候到達,開門讓警員入內,警方逗留約一小時離開,沒有帶走任何證物。
陳寶瑩引述警方指,民陣沒有依警方的要求提交資料,又稱由於社民連前兩年曾收取民陣資訊,所以警方取得法庭手令,搜查社民連會址有沒有民陣的資料,並要求她回來開鎖。陳寶瑩及周嘉發在警方搜查期間全程在場。陳寶瑩對警方行動表示不滿:
民陣成員團體最多時有百多個,每個成員團體都能取得民陣的資訊,為何因此只搜查社民連?以及據我所知警方搜查四個地點,我們認為這個理由是非常荒謬,對社民連和民間社會是一個政治恐嚇,造成寒蟬效應。
據了解警員又去到佐敦,香港彩虹會址,我們中午去到,鐵閘鎖上,沒人應門。民陣前召集人岑子杰是香港彩虹成員。不過民陣2019年曾澄清,香港彩虹不是民陣成員團體。另外警方亦到兩個與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有關的地方搜查,包括他的住址。
民間人權陣線(簡稱:民陣),在8月15日宣布解散,即時生效。民陣原本由數十個民間團體及政黨組成,於正式解散前已有多個成員相繼退出;曾任召集人的陳皓桓、岑子杰、區諾軒和范國威,也因不同罪行被判囚或還柙。
警方在民陣解散當日曾發聲明表示,仍在跟進民陣涉嫌違反《社團條例》內的罪行。警方是今年4月曾根據《社團條例》第15條,要求民陣提交有關成員、活動及資金等資料,但民陣未有依時向社團事務主任提交所需資料。民陣自2002年成立以來,一直未有向公司註冊處註冊為公司,也並非向警察牌照課註冊的合法社團,因此該組織是一個不合法地運作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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