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展示英國旗的示威常客「王婆婆」被控阻差辦公,涉於今年1月陳彥霖逝世16個月當晚,在將軍澳拒絕向警察出示身份證。案件今……

經常展示英國旗的示威常客「王婆婆」被控阻差辦公,涉於今年1月陳彥霖悼念活動當晚,在將軍澳拒絕向警察出示身份證,今在觀塘法院開審。王婆婆庭上質疑警方態度挑釁威嚇,發出不同指示有欠清晰,又沒有交代查身份的法例依據,令普通市民無所適從,無法安心提供私隱。督察證人不同意描述,亦不同意若警方不引用法例,市民就可不提供身份證。

「王婆婆」王鳳瑤不認罪受審。

被告王鳳瑤(65歲)被控今年1月22日在唐明街阻撓督察李甜珠和警署警長陳朝陽。庭上播放警方影片,王在安全島持黃傘和展示「沉冤待雪」標語牌,至少六名警察上前,李甜珠向王稱不可隨便放置物品,如不移走會當垃圾處理,並要求王出示身份證。

片段中王回應「等下先啦」、「畀我示威完咗先去警局呀」、「搵下先啦,我成日唔記得㗎」等等。警方揚言:「我哋唔會等你嘅,行人過馬路地方,唔可以隨便企喺度嘅。」王說:「我都唔知你點解要求我攞身份證。」警方數次警告後拘捕王,召喚警車帶走她。

督察李甜珠

王沒有律師代表,親自盤問李甜珠,問李知否她示威是「想搵一個真相」,「我有冇權示威?我係一個婆婆」。李回答任何人在合法情況下都可示威。裁判官劉淑嫻則向王指出,警方並非指控她示威不合法。

影片顯示,李要求王移走掛在欄杆上的袋,否則視作亂拋垃圾。王問李,為何一上前就說是垃圾,語帶挑釁,令她很憤怒;又質疑李沒有解答核查身份的理由,現場一大班軍裝警圍著她,加上李近距離用擴音器發言,彷佛威嚇她,要令周圍的人聽到她正在犯法。

李不同意挑釁威嚇等描述,也不同意警方指示令人無所適從。她稱當時已說明考慮票控王,要核對身份。

警員張伯喜

另外,王盤問警員張伯喜為甚麼針對攝錄她,有否考慮她的權利,自言「為咗公共利益企喺嗰度」。警員解釋,王展示物品可能遮擋車輛視線和引人圍觀,「你嘅權利都唔代表你可以製造啲危險出嚟㗎嘛」。王指警察在鏡頭前表現克制,上了警車和在警署卻虐待她,警員稱看不到。案件12月24日續審。

案件編號:KTCC12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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