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認為,這宗投訴個案充分顯示有必要制訂具體指引,訂明檢取被捕人士必要衣物後的跟進行動。……

監警會報告提及一宗投訴個案,一名涉嫌管有危險藥物的男子被捕後,身穿的長褲被檢為證物,但只獲當值的警署警長提供一條短褲替換,被捕人子隨後帶來衣物作替換,卻被另一名警務人員在未尋求案件主管指示下拒絕接收,未有解釋原因。被捕人獲准保釋兩日後因肺炎離世。拒絕接收家屬衣物的警務人員涉疏忽職守,被裁定投訴屬實。

眾新聞向警方查詢兩名涉事警員的處分,以及警方相關跟進工作,警方表示投訴警察課已將相關調查報告呈交監警會作審核,經監警會覆檢後,已將調查結果通知投訴人,不作進一步評論。

眾新聞製圖

監警會發表2020/21年度工作報告,其中一宗投訴個案指,一名涉嫌管有危險藥物的男子被捕後,身穿的長褲被檢為證物,但只獲當日擔任值日官的警署警長提供一條私人短褲替換。被捕人的兒子翌日帶來外套、恤衫和牛仔褲,打算供父親替換,但一名警務人員在未尋求案件主管的指示下,拒絕接收裇衫和牛仔褲,未有解釋原因。 

被捕人其後獲法庭批准保釋,兩日後因肺炎離世。被捕人的家人質疑,其死因有可能是在羈留期間未獲警方提供足夠衣物所致,又投訴該名警務人員未有解釋下拒絕接收裇衫和牛仔褲,亦沒有尋求案件主管指示。

監警會裁定投訴「獲證明屬實」,認為拒絕接收衣物的警務人員疏忽職守,沒有按照既定程序先尋求案件主管的指示,才決定是否接受投訴人向其父親提供額外衣物的要求。 

另外,投訴警察課亦向警署警長新增一項「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的指控,指當需要檢取被捕人長褲時,他應考慮必要的跟進安排,例如可否提供同類替換衣物;可否安排被捕人的親屬提供同類替換衣物;如沒有合適替換衣物,是否毋須檢取長褲而只拍照。報告指出,該名警署警長只把自己的短褲給被捕人替換,沒有盡力提供同類衣物,並不恰當。

監警會早前發表2020/21年度工作報告。

 監警會認為,這宗投訴個案顯示,警方有必要檢視現行的措施,並制訂具體指引,訂明檢取被捕人士必要衣物後的跟進行動。

監警會建議警方就以下各方面制訂指引及程序: 

1. 當檢取被捕人士的必要衣物後,警務人員應如何處理;
2. 應通知何人,及由何人負責決定檢取衣物;
3. 為被捕人士提供合適的必要衣物以作替換時,須作何等安排。

監警會亦要求警方考慮採取額外措施,協助前線警務人員處理特殊情況,例如在警署存放後備衣物。警方接納監警會建議,將檢視現行指引及程序,並作出必要修訂。監警會將繼續跟進警方的行動,以及相關指引和程序優化後的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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