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局紅酒變汽油彈案】警曾拘中間人錄詳細口供 稱紥職「力Sir」要求炮製案件「搵個傻仔送貨」
21歲男學生疑被警長設局陷害,運送紅酒變汽油彈一案今續審。一名警員在案發後拘捕一名涉案男子並錄取口供,男子稱認識一名叫「力Sir」的警長曾要求他炮製一宗汽油彈案給他處理,計劃「搵個傻仔拎兩支汽油彈」到葵芳邨,之後的事他就會處理。事後「力Sir」給他3000元現金、並著他「避一避」。男子恐防被「力Sir」陷害,加碼要求他付3萬元以證明不會出賣他。
辯方稱,曾千方百計想傳召該涉案男子,但派不到證人傳票給他,無法傳召他作證。
辯方今早申請傳召一名曾為一名涉案男子錄口供的警員及案件主管作供。控方一度以證供為「傳聞證供」為由反對。裁判官屈麗雯考慮後指,辯方表示並非打算用警員的供詞來證明事件真偽,而是與辯方抗辯理由有關,法庭在此基礎下批准傳召警員作供,惟內容必須與案有關,強調法庭不會考慮傳聞證供。
案發時駐守葵青區反黑組的探員 15927 饒家睿指,去年4月18日,一名代號為A的男子因本案被捕,饒與A會談後錄取一份口供。該口供指,A稱他認識一名叫「力Sir」的警員,力Sir於2020年初升職做沙展,30至40歲、蓄短髮但後尾秃頭、戴眼鏡、斯文、中等身材。
「力Sir」叫A上網學整汽油彈
A指力Sir升職後先任職葵涌警署軍裝部沙展,當時曾要求A「做單汽油彈案件俾佢處理」。同年3月,力Sir調往葵涌警署特遣隊後,再向A提出同一要求。案發前兩星期,力Sir約見面,再提出A做一宗汽油彈案件給他處理,並叫A「快啲安排,上網學下點整汽油彈」。
案發前一晚,力Sir再約A見面,講及計劃,「聽晚搵個傻仔,拎兩支汽油彈去葵涌警署對面嘅葵芳邨,放喺差館對面嘅棋枱上面」,並提醒棋枱已因疫情而圍封。力Sir吩咐A放了汽油彈後,他會處理,著A自行準備材料。
案發當日黃昏6點鐘,力Sir致電問A「搞成點」。由於A剛起床,遂透過一位兄弟找來一名叫「阿澤」的人幫手,A叫阿澤「幫手搵個傻仔送貨」。晚上7點多,阿澤將一個電話號碼給A,A自行致電,向一名叫「阿豪」的人說「5000蚊3個鐘,做跟車送貴價酒」。
警長要求避一避及掉衫 A擔心被出賣要求存款3萬元
A在柴灣接阿豪上車後,再去深水埗,阿豪下車買毛巾時,A在路邊拾了兩個空的玻璃瓶。其後兩人到達大連排道,A叫阿豪自己行到棋枱,A則折返並致電力Sir,擬告訴力sir阿豪已入邨,但力Sir沒接電話。A估計力Sir已成功截獲阿豪,故他駕車離開,吃飯後回家。
翌日力Sir致電約A到沙田商場食早餐,力Sir當面給他現金3000元,並叫A染髮、丟掉運汽油彈當日的衫及鞋襪,並著他「避一避」。A突然擔心被警長出賣及被捕,想測試力Sir是否有心「保」他,故要求對方存入3萬元,到朋友一個銀行戶口,力Sir當晚照辦。
其後的兩天,力Sir叫A「避得就避,將架車收好, 唔好俾人發現」。4月17日後,A找不到力Sir。
辯方指力Sir即警長5905呼之欲出
辯方問,知否A口中的「力Sir」是誰?饒稱「唔知道,到依家都唔知道」,但承認看新聞後知悉警長5905因妨礙司法公正被捕,「相信同呢單案有關」。
辯方再問,根據A供出力Sir的身形、年齡、電話號碼、升遷資料,是否同意力Sir就是警長5909?饒稱不同意,並主動解釋「首先,我不認識呢個沙展,對呢個人無印象,我唔知佢個名同花名」。他稱,錄口供後將事件報告上級,之後就沒再參與案件,亦沒追尋力Sir的真名。
饒供稱,他不知A所指的「阿澤」是否有被捕,而A所指的「阿豪」應是本案被告。辯方質疑為何饒沒再跟進案件,卻知「阿豪」是被告,饒回應稱特遣隊隊員拘捕汽油彈的案件,與A講述的事件吻合。辯方追問:「咁少資料你都推論到阿豪係被告,咁啱啱我俾咁多資料你,呼之欲出㗎啦喎,力Sir必定係個警長5905。」。饒不同意,但同意作為一個警員,「力Sir」干犯的罪行嚴重。
被告自辯:單親家庭長大 課餘做多份兼職
屈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出庭自辯。被告供稱,他在單親家庭長大,與任職文員的母親同住,現就讀IVE運動教練學高級文憑課程。他自小因鼻有問題,常要看醫生。
辯方呈上被告的27張證書,證明被告熱衷社會服務及義工活動,讀多過個運動課程,包括躲避盤、籃球、徒手健身、老人運動等,希望「識更多嘢,可以畢業後教人」。
朋友限時動態寫:「5000蚊3個鐘,有無人得」
被告稱,課餘時間會兼職幫補家計,在餐廳做兼職。去年4月13日,多份兼職都因疫情而停工,他欲找外快,當晚7點見到一名叫「陳銘澤」的朋友的限時動態,寫道「5000蚊3個鐘,有無人得」。阿澤是他初中時打藍球認識的朋友。
被告明日繼續自辯。辯方透露,辯方將傳召陳銘澤和警長5905作供。
案件編號:WKCC82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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