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理大男生擬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涉「宣揚恐怖主義」4港大生需時申法援明年再訊
理工大學男學生呂世瑜涉利用住所作武器庫,收藏胡椒球彈及手槍等物品,辯方透露呂世瑜擬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案件押後至明年……
理工大學男學生呂世瑜涉利用住所作武器庫,收藏胡椒球彈及手槍等物品,被指違反國安法。案件今(28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辯方透露呂擬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其餘的無牌管有槍械罪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法官郭偉健押後案件至明年2月25日答辯,被告期間繼續還柙。
23歲被告呂世瑜,被控在2020年9月24日,於其粉嶺欣盛苑的住所無牌管有槍械,即可發射胡椒球彈的氣槍;另在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棒及兩把刀。他另被指於2020年6月30日至9月24日之間,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
港大生准保釋至明年再訊
此外,4名港大學生會前幹事及評議會成員,涉通過悼念七一刺警疑犯議案,被控「宣揚恐怖主義」等罪。案件同樣今午在區域法院提堂,辯方表示4人仍需時申請法援。法官郭偉健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20日再訊,批准四人繼續保釋候訊。郭永晧及杜林丞亨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張敬生及容頌禧則獲准減少到警署報到次數,由每周4次改為3次。
4名被告依次為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張敬生(19歲)、學生會前會長郭永晧(20歲)、李國賢堂學生會前代表杜林丞亨(18歲),及文學院學生會前外務副主席容頌禧(19歲)。
他們被控違反《國安法》第 27 條,即於今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交替控罪則指他們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察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
【案件編號:DCCC401、9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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