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守大嶼山北區的49歲休班女警前年涉以警察名義處理私事,到女事主住所查問其個人資料,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女警今(……

駐守大嶼山北區的49歲休班女警前年涉以警察名義處理私事,疑幫友人尋人,到一個住宅單位查問一名女子的個人資料,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女警今(1日)不認罪受審。女事主供稱當時收到家姐來電,指有女警上門聲稱「有單案件要協助調查」,女事主感到奇怪,事後懷疑有人冒認警察,於是報案。

49歲被告曾佩君。邢穎琦攝

49歲被告曾佩君,1993年加入警隊,案發時駐守新界大嶼山北區第4巡邏小隊,任職車長,現已被停職。女警涉在前年7月30日休班期間,在沒有合理辯解下濫用職權,以警察身份進入深水埗偉智街某單位,獲取女子郭叡薇的電話聯絡,及企圖取得其妹郭叡菁的身份證及工作地址。

戶主今在庭方知被告是真警察

控方傳召第一證人、涉案單位戶主郭耀康作供。郭為退休人士,與太太、案發時28歲大女郭叡薇、25歲二女郭叡菁及19歲兒子同住。郭供稱案發當晚約10時在家中應門,一名40多歲女子自稱警察,另一名年約40至50歲男子站在其身後2米。他開門讓該女子內進,女子表示要查案,問其二女的工作地址,又要求同在家中的大女代為致電。二女其後接聽大女電話,郭表示不清楚通話內容,只聽到該女子向電話說了句「你唔合作」,之後離開。

辯方大律師林沙文在庭上問郭,錄口供時有沒有人告知他該女子是真正的警察,郭表示從來沒有,他雖曾看見女子將類似委任證放在枱上,但一直以為有人冒警,更在庭上迷惘地反問:「佢係個真真正正嘅警察呀?」辯方又指出,該女子態度友善,在屋內與郭閒聊,郭同意,但不記得該女子曾表示「世伯我係好人,唔係壞人,我做警察㗎」。

涉案單位戶主郭耀康(中)。邢穎琦攝

事主指正常警察不會約警署以外地方見面

女事主、二女郭叡菁作供指,案發當晚與朋友在尖沙咀街上,約10時收到家姐多次致電,指有一男一女警察上門聲稱「有單案件要協助調查」,並轉交該名自稱女警的女子接聽。二女供稱,該女警數度要求她提供身份證及工作地址,並提出約見,她感到奇怪,認為「正常一個警察,點會無啦啦約個地方,而唔係去警署見面」,於是掛斷電話,事後懷疑有人冒認警察而報案。

二女同意後來知悉該女子真的是警察,當時起疑是因為「我又唔識佢,佢又唔識我,點會無啦啦上嚟我屋企」。辯方又指出,女警曾表明有朋友與她失聯,出於擔心才找她,惟二女表示沒印象,直言時至今日仍不清楚女警為何找她。二女另在辯方盤問下澄清,不記得女警有否要求提供身份證。

案件明續,預計傳召大女郭叡薇作供。

【案件編號:KCCC194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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