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外賣袋變襲警】foodpanda外賣員擔心被砌生豬肉故自殘求入院 終被控頭撼警長
foodpanda男外賣員今年初遇警方截查,被搜出一張寫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貼紙後,遭一名警長質問他「你知唔知有條國安法」,繼而懷疑他偷竊外賣袋拘捕他,他被帶返警署後被指用頭襲警長,最終被控襲警罪,案件今( 10 日)開審。警長和被告各執一詞,警長供稱押解被告到調查室時,被告用頭撼玻璃屏障三下,他阻止時遭被告用頭撼其額一下,於是呼叫「襲警呀」;被告自辯時則稱因被屈偷外賣袋,擔心被「砌生豬肉」,為求自保想入醫院,故撼頭自殘,警長見狀說「你咁鐘意自殘啊,開條襲警你嘆下」,制服他後高呼「襲警」。
被告趙康勝(21 歲)否認於2021年 1 月 2 日,在天水圍天耀路 11 號天水圍警署報案室的搜查房外,襲擊警長58726唐家裕。
唐加入警隊23年、前年擢升為警長,他供稱當晚押送被告往報案室內調查室時,被告突然停步,並將頭部快速撼向玻璃屏障三下。唐將被告拉向自己作出制止,二人相距不足10厘米、對望僅一秒後,被告便講粗口,並用其額正面撞向唐的前額一下,他們雙雙倒地。唐隨即高呼:「襲警呀?你做咩撞我個頭呀?」被告沒回應。一直緊隨在後的警員20713立即上前,協助控制被告已扣上手銬的雙手,並以襲警罪拘捕他。唐之後到醫院急症室求醫,他頭部受傷、右眼眉內側腫脹及觸痛,腦部沒有內出血。
辯方盤問唐時道出辯方的版本,指實情是被告被捕後多次向唐及值日官表示身體不適,要求見醫生;被告撼玻璃後,唐已立即將他按伏在地,故唐沒被撞跌倒地,被告亦不曾說粗口;而唐制服被告時曾揚言:「你咁鐘意自殘啊,就開條襲警你嘆下!」唐一概不同意。
辯方質疑,若被告大力撼向唐前額,倒地時應壓在唐身上。唐反駁指辯方僅是推論,強調「我哋雙雙打側倒地跌」。惟唐說不記得制服被告時的姿勢,亦不記得警員20713 協助制服時的位置。此外,唐指被告頭撞7米高的落地玻璃屏障,但警員20713後來作供則指,玻璃屏障跟自己差不多高,他自稱身高1.78米。
警長:疑被告涉毒向老細交待被查「冇咗批貨」
辯方指,唐冤枉被告襲警,是基於被告被截查時表現不合作、沒禮貌,唐稱「絕對唔同意」。當晚唐在嘉湖銀座處理一宗販運毒品案時首次接觸被告,因看見被告拿出手機狀似拍攝,嘴部似在講電話,懷疑他與販毒案有關,故上前截查。
辯方問據唐的經驗,販毒案共犯會否站著「唔走等你拉」?唐答:「真係有㗎喎!」他當時懷疑被告「同幕後老細交代緊畀人截查,批貨冇咗」。有旁聽人士聞言訕笑,唐即時投訴有人發出笑聲,表示「咁樣影響到我作供啊」。裁判官施祖堯向在場人士作出警告,指若再聽見笑聲,將不容許該些人士繼續旁聽,又呼籲「大家自律啦」。
警長認片段拍不到查毒品 被告亦沒被控偷袋
辯方播放被告遭截查時的片段,唐質疑身分證不屬於被告,稱「唔係好似樣喎」,又質問被告:「你知唔知有條國安法㗎,你銀包寫住咩字?」被告拒絕讀出並謂:「你咪charge我囉。」被告被查問下曾表示是foodpanda外賣員,唐回應:「好彩你講咋,唔係我以為你個袋係偷返嚟㗎!」他要求被告證明外賣袋屬於他,被告拒絕。唐宣佈拘捕後,被告曾兩次大喊:「我唔舒服呀!要睇醫生,我要去醫院!」期間唐警告:「你唔好整到我呀,整到我開多你一條襲警呀!」
唐同意片段中他沒向被告調查毒品案,他指被告雖能說出袋中的財物,但因未能講出袋中貼有貼紙,加拒絕回答問題,「你都聽到佢都不斷話『拉啦』同講粗口,我連上手銬都有講唔該」,遂以盗竊罪拘捕被告。他其後得知被告未有被起訴偷袋。
被告:有意圖襲警就唔會撞自己個頭埋牆
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被告自辯指當晚被捕後曾向值日官要求見醫生,但警長及值日官未有回應。他認為警方不是合法拘捕,擔心「唔知會唔會砌我生豬肉」,為求自保想入醫院,於是自殘。被制服後,他聽見警長大叫:「襲警呀?你做咩撞我個頭呀?」他沒有反駁,「因為我知解釋都冇用,佢哋自己嘅地方嚟嘛」。他表示,「有意圖(襲警)就唔會撞自己個頭埋牆」,但不排除警長制服他時「跣親」撞到頭。
被告作供自言是反社會人格的精神病患者,持有俗稱「白卡」的殘疾人士登記證。他另反駁指,報案室內不存在警長所指的調查室;而且他被押返警署後、見值日官前已除下手銬,直至在警署內被制服時亦沒扣手銬。
案件押後明天(2日)早上裁決,被告於本案獲繼續保釋,但他因另案正被還柙。
案件編號:TMCC6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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