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桂藍答辯時引用歌手黃耀明《回憶有罪》的歌詞:「回憶即使有罪,真相怎麼敢無言。」鄒幸彤否認控罪時則說:「悼念無須批准,不……

警方去年以疫情為由禁止維園六四集會,多名支聯會成員和泛民主派人士被控當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今認罪,何桂藍、鄒幸彤及黎智英則不認罪。何桂藍答辯時引用歌手黃耀明《回憶有罪》的歌詞:「回憶即使有罪,真相怎麼敢無言。」鄒幸彤否認控罪時則說:「悼念無需批准,不認罪。」

鄒幸彤進庭時高舉V字手勢高喊:「平反六四!」公眾人士在休庭其間及散庭後,亦多次高叫:「悼念無罪」、「平反六四」等口號。

何桂藍:明唔明白(控罪)都唔會認
鄒幸彤:明白所讀嘅每一隻字,但唔明白點解可以係罪

黎智英、何桂藍及鄒幸彤今否認所有控罪。鄒幸彤被書記詢問是否明白煽動控罪時表示:「明白所讀嘅每一隻字,但唔明白點解可以係罪。我不認罪,悼念六四無罪。」就參與罪答辯時,她高聲謂:「悼念無需批准,不認罪。」

何桂藍答辯時則高聲謂:「明唔明白都唔會認㗎啦,回憶即使有罪,真相怎麼敢無言。」法庭書記一時未能以英語翻譯,何高喊:「翻譯吖唔該!」法官打斷表示無需翻譯,法庭只需知道被告是否認罪。

辯方表明將會爭議警務處處長禁止集會決定的合法性。針對有關爭議,法庭預料將傳召負責發出禁止令的警司周詠儀,以及撰寫衛生署報告的陳虹醫生出庭作供。

控方開案陳詞首先指出,辯方對警方禁止決定的爭議,理應由上訴委員會處理,而非刑事法庭。陳詞續指,支聯會在與警方的會議中,無法提供實際有效的防疫措施,例如如何保持社交距離、如何量度體溫等,以減低傳染風險。

黎智英曾受訪「受集會人數所鼓舞,看見人心仍在」

去年6月1日,鄒幸彤在蘋果日報訪問中指,政府無需嚴謹地證明禁止令與疫情的關係,一旦政府剝奪權利,政府就不會將權利歸還。鄒又強調,即使面對共產黨的打壓,她仍會在六四集會中堅持叫喊「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集會當日,鄒的身份為支聯會副主席,她透過手持蠟燭、一同叫喊口號,表達對李卓人演說的支持和鼓勵。

集會開始前,何桂藍在銅鑼灣一個街站整理單張,交由黃之鋒及袁嘉蔚派發。何參與集會後在FB發文,表示「悼念,就是反抗。首個不獲批准的集會,燭光依舊映滿球場」。

至於黎智英,他透過前住銅鑼灣噴水池廣場支持支聯會,並與支聯會成員站在一起,建議李卓人開始點燃燭光,並一同叫喊口號。黎其後在西灣河聖十字架堂受訪時表示,他受集會人數所鼓舞,看見人心仍在。

李卓人:應有之義,無悔無憾
梁錦威:呼喚良知被政權當做煽惑

認罪的五人為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他們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除胡志偉外,其餘4人亦承認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李卓人另承認一項舉辦未經批准集結罪。

李卓人承認煽動罪時表示:「悼念六四係應該做嘅事,應有之義,無悔無憾。」他承認舉行集結罪時謂:「舉辦咗31年!」梁錦威認罪時則表示:「呼喚良知會被政權當做煽惑,認罪。」五人的判刑押後至11月12日。由於本案沒有保釋令,蔡耀昌及梁耀忠續不用還柙,其餘三人則因另案繼續還押。

案情指,當時正實施8人「限聚令」,而新冠肺炎傳染性極高,若多人聚集會嚴重危害公眾安全,故警方反對集會。支聯會批評警方打壓集會,呼籲市民透過網上集會「遍地開花」,並稱會在維園外派發蠟燭。

控方:集會人數最終達2萬人

六四當日,多名被告在維園噴水池旁點燃蠟燭,李卓人呼叫「追究屠城」、「結束一黨專政」、「反對國安法」、「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傍晚6時半,李卓人引領約100人前往足球場,其後集會人數漸增,最終達2萬人。

李卓人、梁耀忠及胡志偉分別在六四集會當晚發佈FB帖文。李表示他身處維園中支聯會大台以前所在的位置,「維園30年我們都在現在坐的地方搭台,但今年沒有台,燭光不滅,人心不死。」梁表示「維園燭光不滅」,胡則表示「平反六四,結束一黨專政」。

本案原有26名被告,其中16名早前已認罪,他們分別被判監4至10個月,包括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麥海華、梁國華、何秀蘭、梁國雄、朱凱迪、楊森、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

【案件編號:DCCC857-875、877-884、886-889、891、8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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