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被通知消費新聞獎停辦 《大公報》撰文指消委會做得對
有21年歷史由消費者委員會、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聯合主辦的「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今屆會停辦。香港記者協會是昨晚收到消息通知,聲稱要檢討獎項成效,今屆會停辦。攝影記者協會是今早才收到通知今屆停辦。記協對消委會未就此與協辦組織,包括記協及攝記協磋商,單方面決定停辦感到失望,攝影記者協會對消委會未與協辦組織磋商感錯愕及失望。而今日出版的《大公報》井水集刊登一篇名為「消委會做得對」的報道。報道稱消費者委員會與反中亂港組織香港記者協會合作舉辦「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早已引起輿論批評。消委會昨日答覆大公報查詢,決定暫停舉辦「報道獎」。這意味大公報收到停辦的消息,比有份合辦活動的記協及攝記還要早。
《大公報》提及,雖然暫停舉辦沒有提及「記協」兩個字,但言下之意就是與記協切割。報道再次大肆批評記協,指記協近年淪為不折不扣的反中亂港組織,又稱消委會是法定機構,其主席由特區政府委任,與反中亂港組織合辦獎項是明顯不合適的。報道又稱落實「愛國者治港」的今天,反中亂港組織土崩瓦解,記協末日也不遠,消委會決定與記協分道揚鑣,絕對是明智之舉。
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接受查詢時說,是昨晚收到消息通知,聲稱要檢討獎項運作,所以今屆停辦,記協問到是否不滿意運作,消委會只回覆是這麼多年成效及應該怎樣做,但就通知今屆會停辦。
記協隨後發聲明,對消委會未就此與協辦組織,包括記協及攝記協磋商,單方面決定停辦感到失望。記協表示,深明在今天的政治環境下,無數有價值的事物,將不免逐一消逝,但當他們於眼前化作飛灰,仍不免使人神傷。記協亦期望,這並非消費新聞獎的終結,希望消委會在檢討過後,仍可以其所能接受的方式,復辦賽事。
由消費者委員會、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聯合主辦的「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自2001年首辦至今,今年是第21屆。8月31日舉辦頒獎禮,今年共有26家新聞機構及大專院校提交203份作品參賽。主禮嘉賓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消費者委員會主席林定國,有一同主持頒奬儀式。
消委會主席林定國資深大律師在當日活動致辭時表示:「去年,儘管疫情對各行各業帶來不同程度的衝擊,各傳媒仍然無畏無懼,迎難以上,全力採訪香港及全球各地的疫情新聞,讓市民大眾時刻掌握最新情況,共渡難關。本會深表感謝各傳媒在忙碌抗疫,克盡己任的同時,仍無忘關注消費議題和本會所發的消息,更踴躍參與『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致力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消委會回覆查詢時指,「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 目的是提高新聞界對消費權益的關注,發掘及報道關乎消費者切身權益的新聞,從而提高公眾對消費權益的認識,以加強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
鑑於傳媒近年不論線上、線下均迅速發展,消委會透過傳媒協作的活動,包括「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和「十大消費新聞選舉」不論內容和形式上亦需與時並進,故消委會決定全面檢視相關活動的形式,和重新制定長遠計劃,期望以更有創意的形式舉辦活動,宣揚消保訊息,並更好地服務每一位消費者,所以「報道獎」亦因而暫停舉辦,本會待檢視工作完成後,活動將以全新面貌與大眾會面。被問到停辦是否與記協有關,是否因為其組織被報章批評為反中亂港所以不再與記協合辦活動,消委會無進一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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