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深水埗區議員劉家衡去年初在辦事處門外,張貼「藍絲與狗不得內進」告示,有親建制示威者上門爭執。劉家衡議助李譯喬被控三項襲……

前深水埗區議員劉家衡去年初在辦事處門外,張貼「藍絲與狗不得內進」告示,有親建制組織上門爭執。劉的妻子、KOL「搣時潘」被指與男助理以「洗地」為由,向三人潑漂白水及藍威寶等,男助理被控三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其一事主、親建制組織「香港政研會」的關新偉,現於內地未能出庭。控方兩度索取律政司指示後仍堅持檢控,申請待關回港後續審。辯方批評,關當日同樣被捕,現由被告變證人,明知案件開審卻不盡公民責任出庭,若然押後就只是「純粹方便一名咁樣嘅市民」。

沒醫生報告沒襲擊片段

裁判官陳慧敏批評控方沒有事主證詞,至今開審卻連口供紙也未有,亦沒有醫生報告或清楚拍攝襲擊當下的影片,斥繼續檢控「有啲牽強」。控方最終堅持檢控,要求處理目前證供後,再申請押後續審,屆時待法庭作出決定。

前深水埗區議員劉家衡助理、32歲被告李譯喬。邢穎琦攝

32歲被告李譯喬,被控三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2020年3月9日,在長沙灣名人商業中心605室門口分別襲擊女子王西萍、何華及男子關新偉。劉家衡妻子、KOL「搣時潘」潘書韻原為本案被告之一,唯她早前缺席聆訊,法庭已批出拘捕令。

稱隔離21天會影響生意 不回港

其中一名事主關新偉為親建制組織「香港政研會」的執行主席。控方指關現身處內地,稱回港作供須隔離21天,對其生意造成很大影響,未能出庭作供。資料顯示,政府早前恢復「回港易」返港豁免檢疫計劃,即香港居民只要符合指明條件,包括入境前14天不曾到過風險地區,回港時可免去14天強制檢疫。

控方堅持繼續檢控,指關新偉當日為被捕者之一,控方可傳召拘捕警員證明其身份。辯方質疑警員對關的認識不深,沒足夠基礎作事實證人。裁判官陳慧敏遂問控方,有沒有證供顯示各受害人互相認識、有助認人,控方表示沒有,只能依賴影片證明被告在辦公室內「伸個掃把出嚟」,再用另一角度片段證明掃把與一隻手十分接近。

控方其後更稱「我仲無醫生報告添呀」。陳官質疑控方根本無法證明片中的手誰屬,批評「都無個苦主話被告把掃把整到佢」,直言繼續檢控「有啲牽強」,要求控方進一步索取指示是否繼續檢控。

開審仍未錄證人口供只有事主被捕警誡供詞

短暫休庭後,控方表示關新偉將在12月至1月回港,申請案件在12月續審。陳官問關是否已錄取口供,控方坦言沒有,只有他被捕後的警誡供詞及一張手部傷勢相片。陳官批評情況不理想,指案件早於7月提堂,難以理解為何至今開審連口供紙也沒有。

辯方大律師劉偉聰反對押後,指眾所周知刑事案件應從速審理;關新偉由被告變為證人,明知案件開審亦不回來出庭,不盡公民責任,若然押後就只是「純粹方便一名咁樣嘅市民」。陳官問為何後來沒有檢控關,控方解釋指警方當日拘捕多人,審視證據及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將他轉為證人。

控方應陳官要求再度索取指示後,決定繼續檢控,處理目前證供後再申請押後續審,屆時待法庭再作決定。

女事主斥區議員「選擇性服務」

控方傳召第一證人、女事主王西萍作供。王供稱,案發時深水埗前區議員李文浩與劉家衡的議員辦事處外,張貼寫有「藍絲與狗不得內進」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紙張,她當日到場是要求他們就「選擇性服務」道歉。王庭上激動地說:「作為一個區議員,邊個出糧畀你!可以選擇性服務咩人㗎咩!」

王供稱,當時議辦門外聚集約20多人,他們向門後的區議員及職員高呼「道歉」,一名女子(控方指是女被告潘書韻)其後說「洗地洗地」,從門後將漂白水倒在地上,沾濕在場人士的鞋子。王聲稱,李譯喬向他們噴藍色液體,噴中她的額頭,她雙眼刺痛數分鐘,「眨下眼就舒服啲」,本來打算求醫,但要做義工沒時間。

女事主王西萍。邢穎琦攝

女事主稱到場要求「向我哋中國人道歉」

第二證人、女事主何華供稱,當日與微信及WhatsApp群組的人自發到場,大多互不相識。她庭上解釋,到場原因是因李文浩等人「無做身為區議員嘅職責,做咗『黑暴』嘅行為」。何又語帶激動說:「大家爭取,向我哋中國人道歉!良心喺邊度,道德喺邊度,係咪中國人!」

何聲稱,她當時舉起道具紙牌,「搣時潘」潘書韻向在場人士倒漂白水,李譯喬則對著她的額頭多次噴藍色液體。她報稱自己「次次都中招」,液體「流到成塊面都係」,令她雙眼刺痛及流鼻水。何形容:「如果唔係戴住黑超,我估我盲㗎喇。」

何華在散庭前特意向裁判官表示不好意思,稱自己是普通話老師,廣東話不好,最後朗聲補充一句「我係中國人」。

何華明早繼續作供。

女事主何華。邢穎琦攝

【案件編號:WKCC2734/2021】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