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組織「學生動員」前召集人鍾翰林被控分裂國家案,排期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透露,控辯雙方初步……

已解散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被控分裂國家案,原排期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透露,控辯雙方初步達成認罪協商,若辯方同意案情,鍾將會承認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洗黑錢罪,另一項洗黑錢罪和串謀發佈煽動性刊物罪則留在法庭存檔,不予起訴。若協商成事,本案將是第二宗《國安法》認罪案件。

由於控方案情長達六十多頁,辯方需時詳閱及向鍾翰林解釋,押後至明日正式答辯。鍾繼續還柙。

鍾翰林

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審理

現年20歲的鍾翰林被控四罪,控罪時段在2018年1月2日至去年10月27日之間,涉案款項合共71.6萬元。分裂國家控罪指,鍾於去年7月1日至10月27日,在香港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兩項洗黑錢罪則指鍾於2018年1月19日至去年7月29日,分別在Paypal及滙豐銀行的帳戶內,持有兩筆約13萬及56萬的款項,而該些款項屬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他另被指於2018年11月30日至去年6月9日串謀發佈煽動性刊物,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依法制定的事項。

本案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處理,鍾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若控辯雙方達成認罪協商,鍾將會承認分裂國家及利用PayPal洗黑錢。

鍾:未準備好咁快出嚟,從容面對一切

鍾翰林昨透過友人,在其Facebook專頁刊出他上月3日撰寫的信件,坦言還柙至今不申請保釋,原因之一是「想逃避一下出面嘅事」,慨嘆:「如果畀我保釋到,之後困係香港依個地方,日日睇住所有事發生,而我無能為力,再加上其他嘢,我覺得我真係仲未準備好咁快走返出嚟,從容地面對依一切,所以喺度抖下都唔係一件壞事嘅。」

信中亦解釋,他近月較少發表評論,是因為有感許多事情非自己所能控制,說甚麼都無法改變任何事;並自覺在很多事件中沒有位置作評論,「始終我唔係局內人,冇辦法明白人哋做每一個抉擇嘅心態,唔想好似咩都唔知嘅情況下去批評人哋。」

鍾翰林facebook專頁昨刊登獄中信。

案件編號:DCCC2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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