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港公署發文警告FCC調查報告 停止以新聞自由為名詆毀香港法治
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周五(5日)早上發表有關香港新聞自由的調查問卷報告,調查指逾八成受訪者表示工作環境惡化,FCC促當局採取措施以重拾記者信心。
同日下午,外交部駐港公署即發文反駁,嚴正警告FCC立即停止以新聞自由為名詆毀香港法治,公署發言人對有關問卷調查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並指報告肆意攻擊香港國安法和香港新聞自由。發言人又稱,FCC背棄職業操守,炮製毫無代表性和公信力的「報告」,抹黑香港新聞自由,更指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凌駕法律之上的新聞自由。
眾新聞向FCC查詢,該會主席Keith Richburg表示不會回應事件。
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發表的調查提到,自去年6月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有逾8成受訪的記者會員表示感到工作環境不斷惡化,以及他們的消息來源都變得不願意討論敏感議題。當中亦有9成受訪者擔心當局訂立「假新聞法」,或會進一步侵蝕新聞自由;近5成受訪者亦表示,正考慮或已計劃離開香港。值得注意的是,這是外國記者會首次進行有關本港新聞自由的問卷調查。
問卷調查發佈後大約4小時,外交部駐港公署隨即發文,其中提到關於香港國安法,指國安法不僅沒有損害港人包括新聞自由在內的廣泛權利和自由,而且讓這些權利和自由在安全、穩定、法治的環境下得到更好保障,並舉例指國安法實施後,登記在特區政府新聞發布系統的本地、海外以及網上新聞媒體及從業者數量均較去年增加,指出新聞從業者依法依規進行充分報導的權利絲毫未受影響。
發言人形容FCC打著維護新聞自由的幌子干預香港事務,「搬是非、攪混水,唯恐天下不亂」。發言人並指,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凌駕法律之上的新聞自由,又稱外國媒體記者在香港特區從事新聞工作,必須嚴格遵守中國和香港特區法律,自覺接受法律監督。
外交部駐港公署已不是第一次發聲明批評外國記者會,去年9月,警方修訂《警察通例》有關「傳媒代表」定義,外國記者會當時有發文表示反對,公署當時亦有發文嚴正警告,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並促FCC停止插手香港事務。
另外,根據FCC facebook專頁,上月11日曾發布一則帖文,外交部駐港公署新聞及公共關係部發言人兼主任李華及其代表,到訪FCC會所享用四川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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