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彥提名期立會內為梁美芬監誓 秘書處否認違規
立法會在選舉年的休會期間均禁止議員在立法會大樓範圍內進行競選活動,不論議員是否尋求連任。眾新聞翻查立法會選舉提名資料顯示,今屆改在選委會界別尋求連任的經民聯議員梁美芬申報,在上周三(3日)在「立法會大樓」簽署宣誓確認參選符合《立法會條例》下規定,負責監誓的則是梁美芬經民聯黨友、有份提名梁美芬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梁君彥以英文名「Leung Kwan Yuen Andrew」及太平紳士名銜簽名,表明梁美芬在梁君彥自己面前作出宣誓,翻查資料,梁美芬上周三早上約11時見記者宣布參選。
根據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上月28日發給全體第六屆立法會議員的信件,表明立法會行管會在休會期間立法會部分設施如議員辦事處、會客室、花園等繼續開放給議員作立法會相關事務之用,但列明「不可用於競選活動」。即使候選人議員無競逐下當選/連任,行管會決定當選者「不可在綜合大樓內進行可被視為作為替其他候選人助選的任何活動。」
根據行管會決定,若違反指引而投訴屬實,秘書處應向涉事議員發警告信及交選舉管理委員會及廉政公署報備。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2020年未決定延任及前主席曾鈺成2016年均曾先後重申換屆休會期間,「所有議員都不可在大樓的設施進行任何競選活動」。
立法會秘書處回覆查詢時表示,在會期中止期間,議員仍然可在立法會大樓辦公,認為今次是「有議員以太平紳士身份為上述誓言監誓」,不認為有違規行為。
梁君彥無回覆查詢。梁美芬回覆查詢時則說,梁君彥提名及監誓分開兩次處理,提名是監誓早數日,更說梁君彥是在立法會大樓外的停車處車內簽署提名。
「(梁君彥提名時)架車停喺嗰個layby(避車處),無喺大樓裏面。」梁美芬說。梁君彥是坐車簽提名?「係啊,佢無坐平時架車⋯…我唔認得架車添。」
至於監誓,梁美芬說宣誓不同提名,不覺得處理有問題。「佢哋其他人都可以搵佢做oath。」
行管會成員謝偉俊認為,行管會指引主要針對接受訪問、搞選舉活動、開選舉會議,認為簽署見證文件有別這些有組織的競選活動,技術上不算違規。至於議員在另一名議員面前簽文件,謝偉俊說用常識判斷,就算花一分鐘找議員簽個名,出於服務市民都會做,都不是用了什麼資源,「咁濕碎嘅嘢,我諗唔係大不了」。謝偉俊反問:「係唔係要好似食煙咁,行出去立法會先可以簽?有時又唔係咁不近人情嘅。」
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2016年曾經解釋,換屆選舉期間大樓不能用做任何競選有關活動,是因為不應該讓議員在競選過程中享有不公平優勢。
當時曾鈺成說:「雖然有一部分的議員,包括我本人在內,已經決定不再參選,但是這個原則、這個限制亦適用於他們。即是不論現任的議員,他是否競選連任,在7月16日至9月4日這段期間,同樣受到這個限制,即是不應該利用立法會(綜合大樓)內的任何設施,去會見傳媒、召開記者會、做任何與競選有關的事情。」
梁美芬已報名參選立法會選委會界別,截至周一晚共44人報名,詳細參選名單見https://www.elections.gov.hk/legco2021/pdf/ECC_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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