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歲患糖尿病及高血壓的男子接種科興疫苗2日後死亡,死因研訊最後兩名專家證人,均為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下稱委員會……

63歲患糖尿病及高血壓的男子接種科興疫苗兩日後死亡,死因研訊今(9日)踏入第六天,傳召最後兩名專家證人,均為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成員。委員會報告指,死者打針前已出現心肌梗塞,接種後無出現過敏反應,故委員會一致斷定死者打針後出現的異常事件,與接種疫苗的因果關係不一致,僅屬偶然。專家表示沒有獲告知疫苗批次品質是否合格,有陪審員質疑:「唔知又點可以話無關?」

專家證人法醫潘偉明

疫苗與異常事故關係分四大類

委員會成員、衞生署(藥物)助理署長陳凌峯指出,當委員會收到接種新冠疫苗的異常事件呈報,會評估事件與疫苗的因果關係,偵測疫苗可能出現的潛在風險,以通知藥廠及接種者。

他舉例指,港大早前研究發現市民接種科興疫苗後,出現貝爾氏面癱的比例有顯著增加,委員會遂要求藥廠在產品說明中將面癱列作「非常罕見副作用」。至於另一款復必泰疫苗,已一早將貝爾氏面癱列為副作用。

委員會根據世衛指引,列出疫苗與異常事件的四類因果關係:

A. 疫苗與異常事件一致
- 即與疫苗產品、品質、接種錯誤或焦慮反應相關。

B. 不確定關係
- 即接種疫苗與異常事件時間關聯性一致,但缺乏足夠的因果關係證據,或因果關係之間有分歧,故無法確認。

C. 與接種疫苗因果關係不一致、屬偶然事件

D. 無法獲得所需資料作分類

數據未能證明長者接種科興風險較大

根據委員會統計,由疫苗接種計劃開始至10月31日,接㮔科興疫苗年齡中位數為50至59歲,其中發生異常事故的比率為0.07%,而60至69歲及70歲以上的年齡組別,事故比率則為0.09%及0.12%。

陪審員問,較年長人士接種科興疫苗的風險是否較大,陳凌峯指單憑數據難以判斷異常事故的嚴重性,而且事故發生比率的高低按呈報個案而異。他舉例指,長者接種後如感到手臂痛,醫護人員亦可替他申報為異常事故。換言之,數據未能判斷長者接種後是否有較多、較嚴重的異常事故。

助理署長:政府採購疫苗已有保證 故沒考慮品質

陳凌峯回應陪審員提問時另指,因政府採購疫苗上已有保證,故委員會未有考慮異常事故是否與疫苗品質有關。

另一委員會成員、衞生署法醫服務顧問醫生潘偉明引述死者解剖報告,指死者患三高等長期病患,本身有心肌梗塞的高危因素,打針前曾出現急性心肌梗塞,而打針後並無過敏反應。因此,委員會一致斷定死者的異常事故不脗合由疫苗所引致,即屬上述「C類」。

陪審員關注委員會是否知悉死者接種的疫苗批次合格,潘偉明指「冇呢方面資料」。陪審員聞言不解:「唔知又點可以話無關?」潘僅稱:「無人同我講過佢合唔合格,只可以咁講啦。」

科興代表大狀:接種與死亡時間接近僅「不幸的巧合」

死因庭已傳召所有證人。代表衛生署的大律師吳焯軍總結指,署方一直以謹慎態度,嚴格執行疫苗接種計劃,包括在接種中心貼上海報、派發接種疫苗須知,讓市民知悉甚麼情況或人士不宜打針,如病情未受控制的長期病患者等。中心亦有駐場護士及醫生,確保市民無疑問才替他們接種。

吳另引述心血管治療學教授張文勇,指病情受控的長期病患者應接種疫苗,因他們一旦不幸感染,引起併發症及死亡機會較高。

科興控股有限公司的大律師葉海琅總結指,對死者離世深表同情,但死者的死與接種科興疫苗無任何關係。他強調科興重視疫苗安全,列出多項臨床測試及衛生署等數據,證實疫苗安全性高、不良反應低,即使帶有輕微過敏反應,亦無一與心臟有關。

葉認為,死者一向有三高問題,2017曾因心臟問題入院,生活習慣不健康,是肥胖及嚴重吸煙者。死者2月覆診時,醫生曾提醒他「排快隊」去做心臟造影檢查,惟不久後他就患急性心肌梗塞,隨時有死亡風險,最終亦死於心臟衰竭。此外,所有證人、專家都同意死者的解剖報告沒顯示對疫苗有過敏反應。

葉重申,雖然死者接種疫苗與其死亡時間接近,但只是「不幸的巧合」,醫學上沒任何證據顯示有任何關係。

研訊押後至周五(12日)早上,屆時死因裁判官會總結證供並引導陪審團。

案件編號:CCDI-182/2021(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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