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捕其中一人的速龍成員稱,他當晚在柏麗大道制服制被告,並在一段控方提供的新聞片段中認出自己。然而,辯方認出片中被制服的人……

前年8月11日尖沙咀警署外有示威堵路,其間一名女子疑遭布袋彈射中右眼,另有多人被捕。五男五女被控暴動罪,今(10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根據速龍小隊警員供詞,他當晚在栢麗購物大道制服一名被告,並在一段控方新聞片段中認出自己。然而,辯方認出片中被制服的人不是被告,現場亦不是栢麗大道,而是金巴利道,質疑警員當時正在金巴利道處理其他示威者。

控方今傳召拘捕第五被告黃奕瑋的速龍小隊成員、警員9754陶俊華作供。他稱當晚7時許抵達栢麗大道,按指示追捕示威者。他在警方防線前見到第五被告黃奕瑋,遂朝他喊:「咪郁!」黃沒有理會並掉頭跑,但數秒後就被他截停制服。

陶續指,他先向黃快速搜身,觀察他的樣貌,鎖上手扣並宣布拘捕,其間一直控制着黃,直至7時54分交予另一警員處理。

前年8.11尖沙咀有示威 (資料圖片)

片中被制服者穿白底球鞋 惟被告當日穿全黑球鞋

辯方大狀向陶俊華展示一段《東網》新聞片,該片段由控方提供。陶的書面供詞聲稱,在片段中06:09:59的時候認出自己,當時正在制服黃。

然而,片中警員正在制服一名穿白色鞋底球鞋的人,而控辯雙方不爭議的是,案發當日被告穿著全黑色球鞋。此外,該片段的背景附近是金巴利道的店舖,但黃是在栢麗大道的草叢附近被捕。反而在片段的06:10:59,鏡頭轉到栢麗大道,錄到黃制服的過程。

警員否認身在別處 稱僅寫錯時間

辯方因而質疑,陶當時在金巴利道處理其他示威者,而不是在栢麗大道處理被告。惟陶直言不同意,自言只是「mark錯片段時間」,即是將10:59寫錯成09:59,強調當日一直在栢麗大道執勤。

辯方接著播放Now TV的直播片段,片段畫面一分為二,分別直播著在栢麗大道及金巴利道,黃及白色鞋底男子被制服後的情況。辯方問陶:「你係咪睇完呢條片認錯咗邊個係你啊?」陶不同意,再次強調自己當日從沒到過金巴利道。

質疑呈堂背囊不屬被告 

另外,辯方又質疑呈堂的背囊不屬被告。庭上播放一段《香港電台》的新聞片,顯示黃被制服後,有警員拿著呈堂的背囊。陶在黃旁邊用警棍指著他問:「係咪你㗎?」,警員又從背囊掏出一個防毒面具問:「係咪你㗎?」但黃一直嘆氣沒有回應。陶承認片中警員是他,但「冇印象自己有講過(上述說話)」。

審訊明續。10名被告依序為學生劉維穎(19歲)、學生郭嘉輝(22歲)、張文俊(17歲)、學生梁卓華(20歲)、送貨工黃奕瑋(19歲)、梁俊偉(25歲)、吳紹勤(27歲)、韋婷婷(25歲)、卓麗馨(24歲)及潘慧雯(41歲)。他們被指前年8月11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及堪富利士道之間的彌敦道,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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