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離職的26歲男警崔駿文,涉在Facebook發表與水警林婉儀殉職相關言論,今(12日)被控一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

水警林婉儀在9月底追截走私船隻期間墮海殉職,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在立法會指有8名紀律部隊人員,因在網上發佈嘲諷言論而被停職。剛離職的26歲男警崔駿文涉在Facebook發表有關言論,今(12日)被控一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由警車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等候警方調查,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被告保釋,條件包括不得作出危害國安或煽動性行為、不得接受傳媒訪問及不准用社交媒體等。

26歲被告崔駿文。邢穎琦攝

被告保釋條件如下:

  • 2萬元現金
  • 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 每周三次到沙田警署報到
  • 須住在報稱的酒店,若搬回常住地址,須在24小時前通知警方
  • 不得作出任何直接或間接危害國安或具煽動性的行為
  • 不得接受任何傳媒訪問,包括但不限於報章、電台或任何形式的發布
  • 不得接觸或使用任何社交媒體,包括但不限於Facebook、Instagram、Telegram及LIHKG,作出任何危害國安或具煽動性的行為

保釋至明年1月再訊

控罪指,被告崔駿文(26歲)違反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a)條,在今年9月25至28日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即在Facebook發表公開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對其離叛,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控方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張卓勤代表。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向證人錄取口供、檢驗電子儀器等。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批准被告保釋,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14日再訊。

網絡安全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戴子斌,今早交代案件。香港電台直播截圖

警方今午交代案件,指有「不法分子」於水警林婉儀9月25日墮海殉職後在網上發表煽動言論,昨日拘捕26歲報稱無業的前男警。警方指,男警涉在社交媒體發布煽動言論,具體涉及甚麼言論則不便透露。警方表示事件屬「個別人士行為失當」,會一如以往不偏不倚地處理,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或發佈煽動文字,初犯可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再犯可判監3年。

翻查資料,涉及相同控罪的案件包括網台主持傑斯案,他被控串謀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等罪,自今年2月被控後還柙至今。另有一名26歲的Telegram頻道管理員,早前承認「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串謀煽惑他人縱火」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

【案件編號:WKCC4617/2021】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