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曾被拒入境 高志活發公開信:必須親自來港移走國殤之柱 促港府保證不起訴
國殤之柱創作人丹麥雕塑家高志活再發公開信,表明要親自來港將國殤之柱移至丹麥,但透露以往曾被港府兩度拒絕入境,促請香港和丹麥當局達成協議,確保他和團隊不會因拆除和移動國殤之柱而遭起訴,並希望港大提供技術、許可等支援,否則無法移走國殤之柱。他指,就清拆國殤之柱的問題上,至今一個月未有收到港大回覆。
高志活(Jens Galschiøt)今日向傳媒表示,他由10月12日開始已委託在香港的法律代表,嘗試就拆除國殤之柱聯絡港大,惟至今未有回音,但很高興聽到港大早前向媒體聲明,仍在尋求法律建議,並會以合法合理的方式處理。他於是發公開信,希望港大和港府可就解決國殤之柱的問題上達成協議,因為他是國殤之柱的合法擁有者。
他在公開信提出三點要求,包括港大必須要全面合作,例如提供技術、路障、許可等支援,否則無法移走雕塑。由於雕塑難以移動,為避免對價值高昂的雕塑造成無法修復的損毀,必須具備專業知識和合適的專家,才能把它從大學搬走。因此,他表明要親自與團隊來港,再加上香港本地的公司協助,才能把雕塑從香港運到丹麥。
他指國安法下,批評中國的外國人有被捕的法律風險,拆除國殤之柱亦有可能被視為批評中國的活動,因此必須確保他和團隊不會因拆除和移動國殤之柱而遭到起訴,在香港工作的本地人和公司亦不會因為幫助他拆除國殤之柱而遭秋後算帳,建議香港和丹麥當局達成協議。他在信中透露,以往曾兩次被拒絕入境香港,因此香港當局必須作出保證。高志活在2008及2009年都被入境處以「不符合入境理由」拒絕入境。
他說,上述問題未達成共識之前,很難推進計劃,一旦收到港大與港府積極合作的回覆,就會開始籌劃遷移國殤之柱的程序。他已將公開信交予在香港的法律代表,並會轉交予港府和港大管理層。高志活坦言,保存歷史對任何國家來說都很重要,很抱歉因為國殤之柱而變得不再受歡迎。他說,當然希望紀念碑仍可留在港大,畢竟已屹立了24年,但仍願意與港大和香港當局合作,將雕塑遷移至丹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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