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動計劃」涉非法招致選舉開支 戴耀廷將認罪 律政司同意另兩被告守行為
辯方透露,戴耀廷將會承認所有控罪,葉及石則獲律政司同意不提證供起訴,在同意案情的前題下以簽保守行為方式了事,案件押後至明……
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於2016年發起「雷動計劃」,為非建制派在立法會選舉中協調配票。事隔5年,廉署今年7月起訴戴耀廷及兩人,涉在報章刊登相關廣告而非法招致選舉開支。案件今在區域法院提訊,辯方透露戴耀廷將會承認所有控罪,至於另外兩名被告,律政司則同意不提證供起訴,在同意案情的前提下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
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25日正式答辯,其間戴耀廷繼續還柙,另外兩人繼續保釋外出。
現年57歲的戴耀廷目前因民主派初選案而還柙。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戴耀廷就本案每項控罪面對最高3年監禁,另可被罰款20萬元。
被告包括戴耀廷(57歲)、葉劍青(55歲)和石守正(50歲),三人共被控4項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指被告並非身為候選人或選舉開支代理人, 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在《蘋果日報》和《明報》刊登6個廣告,招致選舉開支逾25.3萬元。戴耀廷被指在選舉前向選民介紹投票計劃,上述廣告為宣傳該計劃,而葉劍青及石守正是雞蛋同盟董事和銀行帳戶授權簽署人。
案件編號:DCCC 6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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