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處理虛假訊息做法變成打壓媒體工具,是假道學、真虛偽……

 【香港這一天】結集

2019年特首林鄭月娥修訂逃犯條例,將香港翻轉。林鄭及保安局、 警方等官員推卸責任,不提修例及推行方面的錯失,不檢討警方執法及被指濫權、違法等情況,歸咎「假新聞」、 網上虛假訊息,誤導公眾,抹黑警隊,造成分化,下刪100字。政府多番強調要研究立法打擊假新聞, 一般估計明年會推出立法建議,但政務司司長李家超今日接受香港電台節目訪問,似改變口風,暗示先採取「管理」方法。是真是假?

李家超表示,政府正就處理假新聞問題作法律研究, 強調會從平衡角度、按本港具體情況訂立措施, 立法是其中一個方法,但亦有不同手段,包括管理。他個人認為管理會是優先考慮,因為大家比較關注平衡點問題。

他指出,有國家的做法包括如認為是虛假訊息、對社會造成破壞, 便會要求移除,同時會給予申辯機會; 亦有做法是要求發佈者作出聲明,例如有關訊息未經求證及查證等; 外國亦有做法,例如在選舉前,不能發放與選舉有關訊息等。 李家超強調當局未決定採用何種方法,會按具體情況選擇, 亦會有諮詢。

他又認為,業界應訂下一套自律、有公信力的守則, 令從業員更專業化及達到社會期望。他重申,自由不等於任意妄為, 而當自由在法律下進行,便愈有自由的空間, 否則便會出現弱肉強食的情況。

林鄭政府處理修例犯錯,將假新聞問題無限放大,傳媒成為代罪羔羊,有轉移視線之嫌。 假新聞法在不少地方變成打壓新聞自由的工具,處理虛假訊息亦並非沒有其他辦法,社交媒體平台亦有刪帖文做法,亦有國家只針對選舉期間虛假訊息,避免影響選舉結果。

重要的是,本地傳媒行業及個別機構本身,都設有自我監督機制、 自我糾正做法,例如更正、澄清、道歉。 本地幾個新聞專業組織曾共同制訂一套專業守則, 個別傳媒機構亦有自己一套內部守則,接受公眾監察、回應投訴。

這些都並非新鮮事物,一直存在。官員對傳媒一知半解,甚至無知, 充滿偏見,亦沒有嘗試向業界及新聞學者了解情況, 挑起立假新聞法,為鼓吹收緊媒體控制的親中造建制人士提供彈藥。

官員並不了解虛假訊息問題,過去一段期間已鬧出不少笑話。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上月接受傳媒訪問時稱,「假新聞」有客觀標準, 常人亦懂得分辯,但他4月份擔警務處處長不點名批評《蘋果日報》 頭版,引用一幅參觀警隊開放日的學生持玩具槍玩耍的相片, 描繪到與「黑暴」有關。他又說香港未有與「假新聞」相關的法例, 但有其他法例,規管任何人作出煽動或違反國安法的行為。 該報道的相片並非偽造,將不同新聞處理手法引申到「假新聞」, 正正反映「假新聞」帽子容易被亂扣。

網上訴訊息氾濫,當中有真有假,如何針對刻意散播虛假訊息, 造成恐慌,可作具體研究,審視現行法例不足的地方, 研究改善方法。傳媒每天處理大量資訊,包括真假難分訊息, 核實工夫必不可了,一不小心,要付出代價,名聲受損, 成為虛假訊息受害者。

網上不少虛假訊息是客觀現象, 但假如處理虛假訊息做法變成打壓媒體工具,是假道學、真虛偽。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