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死亡揭遭虐打及綁狗鏈獨留在家 官歎無力反抗受無尊嚴待遇 囚保母情侶5年4月
同居情侶代友人照顧1歲幼女,他們稱女童調皮不聽話,半年間多次用藤條虐打、掌摑、又用鐵狗鏈將她鎖起獨留在家。女童22個月大時健康急轉直下,前年6月身亡,揭發虐兒案。同居男女早前承認虐兒罪,今(17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黃崇厚慨嘆,年幼女童的命運掌握在被告手中,卻無力反抗,遭受「非常無尊嚴」的待遇,承受暴力對待及嚴重忽略,身亡時營養不良,遍體鱗傷。控罪最高判監10年,法官以8年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判囚5年4個月。
女被告柯靜雯(36歲)和男被告蕭國偉(33歲)被控前年1月至6月20日期間,作為管養及照顧一名1歲女嬰的人,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照顧該女嬰。
屢遭虐打忽略 冷暖均睡薄床褥
法官黃崇厚以女童遭受待遇及傷害程度考慮罪責。報告顯示身亡時明顯營養不良,估計處於飢餓狀態;胸腺明顯病變,免疫力下降;頭、頸、四肢有34處新近瘀傷或擦傷,亦有36處不同大小的疤痕,而致命傷勢是腦部創傷。
法官批評,女童19個月大的時候發展正常,交由兩被告照顧後,健康急速轉壞。無論天氣冷暖,女童都只能在一張薄床褥上睡覺,極度年幼卻不時被獨留在家,所受待遇「非常無尊嚴」。
被告未被指控直接造成女童喪生的悲劇,但法官指女童成長命運掌握被告手中,她沒有任何能力反抗或尋求協助,只能持續遭受暴力對待及嚴重忽略,包括多次被徒手或用藤條虐打,結果身體廣泛受傷,健康惡劣。
官:明白照顧者壓力大 惟忽略幼童後果嚴重
法官強調兩名被告罪責相同,他們住在「同一屋簷下」,必然有足夠機會知道女童狀況,但對女童受虐視而不見,「無採取任何正確行為」。法庭明白照顧者承受很大壓力,但同時要向社會發放訊息,忽略年幼兒童會造成嚴重後果。
法官指女童在兩名被告照顧下失去生命,死因是頭部受傷,但由於被告未有被控更嚴重控罪,故只以最高判囚10年的虐兒罪作考慮。量刑起點定於監禁8年,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判囚5年4個月。兩名被告本身有三個子女,法官指不會低估判刑對兩人子女的負面影響,但因案情嚴重,不作進一步減刑。
批生母未盡責任 籲社署免生同類事件
法官亦提及女童的25歲生母,批評她未盡母親責任,不但將女童交給明顯無足夠能力的女被告照顧,更沒探望女童或提供經濟支援。法官最後特別提到,女童親兄早已獲安排寄養家庭照顧,她卻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交由被告照顧,法庭對此感到奇怪,懇請社署檢視問題,避免再發生同類事件。
案情指受害女嬰洋名Heiley,其25歲母親育有兩子兩女,2018年8月開始不時將Heiley及其3歲哥哥託交兩名被告照顧。Heiley前年6月20日凌晨送院,不治死亡。法醫發現她遍體麟傷,營養不良,頭部多處疑受硬物所傷,推斷死於頭部受傷。
被告求情稱懷孕壓力及工作疲累致犯案
兩被告隨後被捕,女被告承認曾掌摑和用藤條打Heiley,原因是Heiley夜間無故哭喊、在地上瀨尿、多手四處亂摸等等。她也透露有時把Heiley獨留在家,用一米長狗鏈綁著她,讓她留在床上免生危險。男被告亦承認數次摑Heiley的臉、屁股和手掌,他警誡下指女被告不時打Heiley至口腔出血,他則僅是輕力。不過據警方查看短訊,他曾告訴女被告「啱啱我差啲殺咗佢」。
辯方早前求情稱,女被告來自破碎家庭,曾遭受父親家暴,她不願受害女嬰被送到寄養家庭,出於同情代為照顧,從未收到女嬰家庭一分一毫。辯方稱女被告案發期間懷孕,又要照顧兩名親女兒,在巨大壓力下失控犯案。任職地盤工人的男被告解釋,當他下班疲累不堪,女童大吵大鬧,又四周便溺、用指甲抓及踢他的親女兒,才一怒之下掌摑女童,現在十分悔疚。
【案件編號:HCCC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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