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六四集會案】五認罪被告陳情下月13日判刑 胡志偉:參與集會是要提醒自己記住六四真相
警方去年以防疫為由禁止維園六四集會,多名支聯會成員和泛民主派人士事後被控煽惑、舉行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在開審前認罪,今(17日)在區域法院求情。各被告提到為何要參與燭光晚會,拒絕遺忘八九六四民運,其中胡志偉說,每年參與集會,是要提醒自己記住六四真相。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判刑,支持者揮手送別:「多謝你哋啊!平反六四!」
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及梁錦威同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他們連同胡志偉另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李卓人另承認一項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控方指,除了梁錦威外,其他4人均有中同案底。而李卓人、蔡耀昌及梁耀忠是在法庭擔保期間犯案。除了李卓人自行陳情外,其餘4人今日繼續由律師代表陳詞。五人中,只有梁錦威沒作求情陳詞,僅向法庭提交個人背景陳述。
蔡耀昌
擁兩法律學位棄做大狀選擇貢獻社會
當天和平有序 對道路影響有限
在集會中非主導人物
辯方提到,蔡耀昌擁有香港大學及清華大學的法律學位,若他當初選擇成為大律師,相信現在會有不錯的成就,然而他卻選擇了貢獻社會。早在1980年代,他已投身學運,1989年他協助學聯籌組支援八九民運,決心為內地的不公義發聲,後來加入了民主黨。
事發當天,辯方形容集會和平及有秩序。相比起其他遊行集會,當天的集會對銅鑼灣道路的影響有限,而且蔡在集會中角色微小及被動,不是主導人物。蔡已宣告日後除非得警方同意,否則不會再舉辦六四集會,故他重返機會低。
梁耀忠
當日想以私人身份悼念但被義工推前
2016年辭任立會會議主持令他被網絡欺凌多年
7.1阻示威者破壞立會大樓顯示尊重法治
梁耀忠的代表律師亦形容,當晚的悼念和平、非暴力,而且他一直保持沉默,沒有公開發言,甚至遲到,可見他角色被動。此外,即使當晚他沒有出席,悼念亦可如常舉行。梁當時亦關注疫情問題,沒有公開呼籲群眾到維園悼念,反而在Facebook發文,教人下載虛擬蠟燭,在網上進行悼念。
法官胡雅文自言看了數遍事發時的錄像,發現梁當天表現得不情願及不自在。辯方解釋,梁當日希望以個人身份悼念,不想被傳媒拍攝到,惟抵達維園後卻被義工推前,故表現得不情願。
律師又稱,梁一直尊重法治。他重提2016年立法會主席選舉期間,梁辭任會議主持,離開會議廳,令梁君彥當選主席一事,當時梁的決定是基於有很多問題仍未解決。惟事件令他被網絡欺凌多年,亦不再受民主派支持者歡迎。另外,辯方又指前年7.1,有示威者破壞立法會大樓,梁挺身而出阻止,亦顯示他尊重法治。
張炳良:不似其他政客般愛爭取媒體曝光率
曾鈺成:從不阻會議進行
黃宏發:為基層發聲
前香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及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均有為梁撰寫求情信。
張在信中形容,梁為人低調,不似其他政客般愛爭取媒體曝光率,在民主派中獨立而行。曾則形容他在任立法會議員期間,從不阻礙會議進行,並肯定他在7.1立法會事件中的態度。另外,黃讚揚梁多年來為貢獻社會,為基層發聲,特別關注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兒童。
胡志偉
參與集會是要提醒自己記住六四真相
07年獲行政長官頒發獎項
至於胡志偉,辯方則形容他出生草根家庭,但發奮用功,靠自己的努力取得美國大學經濟學系碩士學位。若他當時向金融界發展,相信能創出一番事業。然而,他選擇返回香港貢獻社會,為弱勢的事發聲。在他的議會生涯中,他在2007年曾獲行政長官頒發獎項,表揚他為弱勢發聲的努力。
辯方又指,胡在當天的集會角色被動及不重要。而胡之所以每年參與集會,是因為要提醒自己記住六四真相。
李卓人
自行讀出陳情信 期間多次哽咽
另外,李卓人今解僱法律代表,自行以中文讀出自己撰寫的求情信(另見全文),他說非常認同米蘭昆德拉(MILAN KUNDERA)在笑忘書中所說:「人類對抗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維園燭光就是毋忘「六四」的象徵,是記憶與遺忘的抗爭。提到前年六四,「香港人守着在八九年立下的約定,繼續到維園點燃悼念六四燭光」,及在香港大學畢業後投身工運時,他忍不住哽咽。李稱,感謝市民支持,賦予他20年以立法會議員身份服務市民,配合工運爭取勞工權益,改善民生,為弱勢發聲,爭取民主。最後他說:「我亦是支聯會常委,32年為民主中國的理想奮鬥。到今天,我坐監明志,亦只有如此。」求情後旁聽人士鼓掌。
案件押後至12月13日判刑。由於本案沒有保釋令,梁耀忠及蔡耀昌可繼續不用還柙,其餘3人因另案繼續還押。三人被帶走時,有支持者向他們呼喊:「多謝你哋啊!平反六四!」三人揮手回應。
案件編號:DCCC857-875、877-884、886-889、891、893/2020 (Consoli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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