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求情指,保安員被告是一名單親媽媽,獨力養大兩個兒子,本案令她失去工作及保安牌,將來亦難找到薪水相當的工作,對她已是很……

前年11月3日反警暴示威當天,三名女子被指在大埔超級城襲警,阻止警員拘捕示威者。她們否認意圖抗拒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擊罪,早前受審後罪成,還柙至今(18日)判刑。辯方求情指,保安員被告是單親媽媽,本案令她失去工作及保安牌,將來亦難找到薪水相當的工作,對她已是很大懲罰。裁判官黃國輝判處面對一罪的保安員及家庭主婦各監禁4個月,面對兩罪的學生則判囚5個月。

被告陳君怡(伏地女子)被指阻止警員凌兆禧(中間軍裝警)拘捕被告鄭玉珍(灰衣),被凌壓在地上制服。

三名被告依序是家庭主婦陳美霞(50歲)、保安員鄭玉珍(55歲)及學生陳君怡(27歲),她們被控意圖抗拒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撃罪,涉當日意圖防止李光祐被捕而襲擊高級警員58690郭文廸。陳另被控一項意圖抗拒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擊罪,指她意圖防止鄭玉珍被捕而襲擊警員7308凌兆禧。

55歲單親母保安 定罪後將被除牌

辯方求情指,陳美霞是一名稱職的主婦,全心全意照顧家人。而鄭玉珍是一名單親媽媽,獨力養大兩個兒子,她原本任職保安員,但定罪後會被除牌,以其年紀及學歷,很難再找到薪酬相當的工作。至於陳君怡,辯方強調她從沒打算成為前線暴力抗爭者,案發時因高估了自己處理衝突的能力,才在一時衝動下犯案。

黃官聽罷陳詞後指,考慮到三人均紀錄良好,就陳美霞、鄭玉珍面對的一項控罪,各判囚4個月。辯方為鄭申請保釋等候定罪上訴結果,獲黃官批准。

至於陳君怡面對的兩項控罪,黃官則各判囚4個月,當中1個月分期執行,總刑期為5個月。

案件編號:FLCC15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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