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打傷7歲嚴重智障親女 求情指童年受體罰遺影響 獲判感化18個月
31歲地盤工人今年8月徒手打傷有嚴重智障的7歲女兒,令她面部及背部瘀傷。被告早前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故意襲擊罪」,案件今(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童年時受父母體罰影響,又因子女需特殊照顧,承受不少壓力,最後在一時衝動下犯案。裁判官鄧少雄念及感化官報告內容正面,決定給予被告機會,下令被告接受感化18個月,期間須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
31歲敖姓被告報稱地盤工人,他被控於今年8月2日,在西環德輔道西的寓所單位內,故意襲擊其7歲女兒,其方式相當可能令她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育三子女 兩名需特殊照顧
辯方今求情透露,報告顯示被告童年時曾受過父母體罰,對他日後有深刻影響。辯方強調,被告三名子女中有兩名都需要特殊照顧,生活條件緊絀,最終因一時衝動和管教技巧不足而犯案。報告又指,被告對自身心理問題認知不足,建議法庭判處感化令,希望他可藉此重拾父親角色。
裁判官鄧少雄判刑時明言本案控罪相當嚴重,但報告結果正面,故決定給予被告一次機會,按建議判他接受18個月感化令,期間須參與社區活動及接受心理治療。
被告非初犯 求情稱犯案因身心疲累
案情指,被告的7歲女兒有嚴重智力問題及精神障礙。今年8月2日,女童在家中被發現面部及背部有瘀傷,送往瑪麗醫院診治,同月13日出院。被告遭警方拘捕後,承認當日因女兒在地上小便,徒手打了她6次。控方早前指被告並非初犯,以往曾打傷8歲大仔,獲准簽保守行為18個月,干犯本案時已過守行為期限。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與台灣妻子育有兩子一女,分別8歲、7歲及3歲,他於國內大學畢業,曾到台灣及上海發展,任職展覽設計師,因當地配套不足夠支援二女,一家搬回香港。他夜班工作,日間接送子女上學,平日只能在沙發小睡,身心疲累。被告教懂二女自行如廁,惟案發當天二女在家中廁所地上小便,被告見她連廁所板也沒揭起,才一時情緒失控犯案,現已非常後悔。
案件編號:ESCC17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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