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甩趙家賢耳仔案】不知片中人是否有意識咬耳 被告自言斷片:「我不能代表『他』」
中年漢前年11月涉於太古城刺傷一對夫婦和襲擊另一女子,並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左耳,案件今(22日)於高等法院續審。控方盤問被告涉案水果刀是否鋒利,問他有否看過傷者的傷勢圖片,被告稱只看過地上殘留血跡的圖片:「這種事件自己看到都很傷心,只是看一看,都不想看下去。」控方播放事發片段,要求被告評論他在片中是否有意識下施襲,被告重申對案發過程沒有印象,謂:「這個你要問他......我也不知道,我也不能代表他。」
被告陳眞接受控方盤問,稱涉案水果刀的唯一用途為行山時削水果吃,又指他曾因刀柄鬆脫而被割到手,故用膠紙貼著刀柄及刀套。陳眞肯定案發當日刀子套有奶白色刀套,惟控方指警員檢取的物品中不見刀套,陳眞答:「我也不明白。」控方則指:「呢個係事實。」陳堅稱:「我刀套都放在裏面,你又說沒找到。」
看血跡相感傷心
控方問及水果刀是否鋒利,陳眞指沒留意,「反正是來削水果」。控方問他有否看過受刀傷人士大量流血的圖片,陳眞表示只看過地上有血跡的照片,控方問:「同意地上有好多血?」陳眞再答:「怎麼說,這種事件自己看到都很傷心,都只是看一看,都不想看下去。」
陳眞早前供稱當晚曾喝酒,然後到健身室洗澡和焗桑拿,離開時仍在流汗。控方今指出,不論在閉路電視或其他片段截圖,均不見他身穿的灰色上衣有汗漬。陳眞不同意,稱「流汗不流汗只有自己本人知道」。法官張慧玲指示他用箭咀便利貼,在截圖上指出「汗漬」位置,他最終用箭咀指著整件灰色上衣。
陳眞稱對施襲毫無記憶,形容酒醒後已「腦海一片空白」。他表示以前試過超過10次酒後焗桑拿,他清楚知道桑拿房有規定酒後不能進入,亦知道這樣做有致命危險,過往未試過因此導致「腦海一片空白」。控方問他過往有否醉酒「斷片」,醒來時發現自己煮了頓飯、去了行山或健身、開車到另一地方,甚至買下一個住宅單位。被告均稱沒有。
沒貼「好人壞人牌」 難看出片中人是否有意識施襲
陳眞另指當晚喝了半瓶白酒,但同意不十分醉,仍認得回家的路線。控方指他其實沒去焗桑拿,陳真否認,但同意進入健身室的時間僅足夠洗澡。
控方播放陳眞施襲片段,問他片中施襲者是否有意識地咬趙家賢的耳朵。陳眞答:「這個你要問他,我當時真的不清楚。」法官問「他」是誰,陳眞解釋道:「因為主控說片段的人是我,但我真的沒印象,現在要我代表他說,我真的說不出。我身上不是有個牌貼著好人壞人,不能從表面看出有沒有意識。」控方追問:「一個人行為有冇意識,係可以從表面見到?」陳眞反駁謂:「因為我沒有這個水平,謝謝。」他另指,他從背囊拿出刀子,有可能是「腦袋空白時」的自我反應。
陳眞確認,其妻在他送院後向他展示傷人片段,他才看到自己咬趙家賢耳朵並被多人襲擊。他之後向警方投訴被人襲擊及錄取書面供詞。
被告事後向警投訴被人襲擊
最後控方向陳眞指出,他在庭上誇大當晚飲酒份量,訛稱酒後去焗桑拿,目的是營造腦袋空白的形象,他實際上明白自己用刀傷人、用手腳傷人及咬耳朵的行為本質是錯。陳眞一律不同意。
控方下午讀出陳眞之後向警方投訴被人襲擊的書面供詞,指當晚他從太古城中心向住所步行,期間聽見有人以廣東話說「滾回去」,他轉身理論時遭一班人衝前襲擊。他感受到被硬物打,但因情況混亂,故看不見是誰用甚麼打他。陳今在庭上解釋,因看過案發片段,故能向警方說出受襲時感覺,但他同意未有向警方提及曾襲擊地上一名女子和咬趙家賢耳朵。
控方續指出,陳眞稱案發時於某階段出現「腦海空白」實是一派胡言,陳謂:「我理解主控的指責,但你這樣說,我不承認。」陳另不同意控方指他心知肚明酒後的行為,以及借酒壯膽繼而施襲。
目擊證人勸交 指原感被告非粗野的人
辯方傳召目擊證人鄧國基,他現職香港電訊助理副總裁,與家人同住太古城。當晚他到街上買晚飯,走至太貿路時聽見兩男子爭吵聲,兩男分別穿黑衣及灰衣。他曾舉機拍攝2至3分鐘,後來見爭吵愈趨激烈,故收起電話並上前調停。
鄧當時說:「大家冷靜啲,有事慢慢傾。」灰衣男聞言隨即轉身望鄧。同時黑衣男右手握拳、從鄧的後方向灰衣男衝前。灰衣男一手將黑衣男推至牆壁,並用右手高舉刀子,然後插向黑衣男背部3至4下。
控方盤問下,鄧同意灰衣男對他的說話「有反應」。鄧另指初時見兩男爭執時,感覺灰衣男並非粗野的人,直至後來見灰衣男用刀襲擊他人,便覺得他是「瘋狂嘅狀態」。
被告被控3項有意圖傷人罪及1項普通襲擊罪,分別指他於2019年11月3日在太古城中心外,有意圖使溫浩倫、梁碧琪身體受嚴重傷害、有意圖使趙家賢外貌毁損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及襲擊梁瑩瑩。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HCCC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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