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啟思8月辭任推薦法官委員會 特首隔三月未填補空缺
司法機構昨日公布去年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年報,披露委員會成員之一、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戴啟思今年8月6日起因個人理由辭任,但特首林鄭月娥事隔超過三個月至今未委任繼任人選,年報或政府新聞稿至今亦沒有提及。將於明年1月交棒的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向眾新聞證實,今年8月提名資深大律師蘇朗年(Neville Sarony SC)接任;至於委員會主席、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至今未有回覆。
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是負責向行政長官推薦各級法院法官及司法人員人選,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條例》,除了終院首席法官(擔任委員會主席)及律政司司長兩個當然成員,特首委任的7名成員中,除了2名法官及3名與法律執業無關人士,也包括執業大律師及執業律師各一名。根據《條例》,特首委任有關人選前須分別諮詢大律師公會執委會及律師會理事會,但《條例》下特首也有權委任未獲兩個律師會推薦的人,惟否決推薦委員人選並無先例可循。
目前未知特首能否在大律師公會換屆選舉前委任人選,特首辦截稿前無回覆查詢,司法機構稱委任事宜由行政署回應,行政署同樣截稿前未回覆。
特首委任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成員一般兩年一任,並可續任。翻查憲報,被視為終審法院「大腦」的常任法官李義2020年3月獲續任三年,至2023年3月中。這意味著一旦到時74歲的李官退休,委員會中的大律師成員將有份遴選下任常任法官。
在目前7名特首委任的成員中,今年6月獲委任的律師會前會長彭韻僖及同期續任的現任委員馮婉眉任期到2023年6月,肯定超過2023年3月;其餘3名成員(1名法官及1名非法律界委員)任期在明年6月30日屆滿,要由下任特首委任。
戴啟思回覆查詢時重申,自己是因為個人理由提早約9個月辭職,根據程序由公會向特首建議人選,然後「由特首決定確認任命或另覓人選」。他說,一旦特首另委人選,則需要對外解釋,「點解唔委任(建議人選)呢?」
今次已非第一次有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出現疑似「空窗期」情況,眾新聞曾報導,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妻子、上訴庭法官袁家寧曾獲推薦升任終院,當時終審法院任命罕有出現四個月「空窗期」。最終張舉能同窗升任終審法院,事件有不同說法,有指任命被推翻,也有說袁官本人無意出任。
戴啟思8月初辭職兩星期後,就有建制派報章引述消息稱夏博義不續任大律師公會主席,並改為推薦資深大律師蘇朗年。不過當時該報無提及戴啟思提早辭職騰出空缺,而是針對一向敢言的蘇朗年曾經撰文質疑中國。與此同時,戴啟思兩度續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曾經引起部分大律師非議,但無礙特首林鄭月娥去年委任戴啟思續任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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