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10日九龍塘又一城「和你shop」行動,兩名男女涉破壞美心集團旗下餐廳被便衣警制服,一名餐廳男經理疑襲擊4名警……

前年11月10日九龍塘又一城「和你shop」行動,兩名男女涉破壞美心集團旗下餐廳,被便衣警制服,一名餐廳男經理疑襲擊4名警員協助二人逃脫,事後被控4項襲警及一項搶犯罪。男經理今(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全部控罪受審。控方案情指,有警員曾用警棍打被告上身嘗試制止,但被告仍繼續施襲,被捕女子最後逃去無蹤,另一男子趁亂逃走但在現場再次被捕。控方指被告其後乘私家車離開現場,警方在事後19天拘捕被告。辯方透露將爭議被告是否在場。

控方呈上有線新聞片段,指被告為白衣男子。(有線新聞影片截圖)

35歲被告韋穎恆(餐廳經理),被控前年11月10日,在又一城1樓「千両」外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A、B、C及D,並於同日同地,協助、教唆、慫使或促使一名女童逃離警員的羈押。

本案為區域法院案件,借用西九龍法院。控方由外聘大律師馬藻玉代表,辯方由大律師陳偉彥代表,案件由法官許𦘦強審理。

一疑犯在混亂中逃走 後再次被捕

控方案情指,前年11月10日下午2時許,又一城商場有人舉行「和你shop」示威活動,警員A至D及F到場埋伏及候命。至下午約4時半,4名蒙面人在餐廳「千両」外聚集,女警C目擊其中2人在該店捲閘上噴字。約2分鐘後,D及F到達店外支援,目擊一名男子用士巴拿擊打店舖電閘鎖頭,隨即上前拘捕該男子並鎖上手扣。C另成功制服一名女子在地上。其餘二人逃去。

大量人群之後在店舖外聚集並包圍警員,C及F於是將2名被制服男女帶到牆邊看守,C一直緊捉該女子的手臂。其後身穿白色T恤的被告突然走近警員,用手打B的上臂,並拳打C的背部,試圖將被制服女子從C的手上大力拉走,B曾用警棍打被告大腿。D見狀加入制止,卻遭被告毆打,被按在地上拳打2至3次,包括面部。A看見B及D遇襲,就用警棍打被告上身,惟被告沒有停止,用拳頭打A,令他失平衡倒地,再繼續拳打其面部數次。

在場人士後來亦有加入襲擊A至D。本來被C拘捕的女子最後逃去無蹤;被D制服的男子一度在混亂中逃走,其後在現場不遠處再次被捕。

控方呈上有線新聞片段,紅圈者為女警C。(有線新聞影片截圖,紅圈及模糊效果為眾新聞後加)

警以閉路電視追蹤 案發後19天拘捕被告

被告未有在現場被捕,其後乘坐私家車離開又一城。警方是以閉路電視片段查出被告的登記車輛資料,於事發19天後在石硤尾拘捕被告。A至D在之後的列隊認人指被告為當日施襲男子。

A至D事後送院接受治療。A的右手觸痛及瘀傷、額頭發紅及右眼有傷;B的腹部發紅,但無傷口或其他異樣;C的右大腿觸痛、右膝瘀傷、右前臂發紅;D的左手臂有3處擦傷、右手指關節輕微腫脹,伸展能力完好,屈曲能力因痛楚輕微受限。

C稱群眾情緒激動 要求出示委任證

控方傳召第一證人、深水埗重案組第二隊女警C作供。C供稱,她在案發時為便衣警,奉命到又一城埋伏窺視,主要觀察美心集團旗下店舖有否被破壞。當日下午約4時半,C看到4名黑衣男女在「千両」外破壞,她的便裝同袍D及F上前表示「我係警察」,4人隨即逃跑,C加入追截並制服一名女子在地上。C供稱她有表明「我係警察,而家拉你刑事毀壞」,並在同袍協助下將該女子反手鎖上手扣。

C表示,其後有約30人包圍她及同袍,群眾情緒激動,要求他們出示委任證,亦有人掟雜物。C當時蹲在被捕女子面前,一名白衣男子嘗試從後拉被捕女子,C遂用上身壓著被捕女子,期間背部被人打了多於一下,後來更被人拿起雙腿,女子隨即被人拉走逃去。C供稱當時背後只有一名男子,曾與他眼神接觸數秒,因此對其眼睛印象深刻。

在辯方盤問下,C同意其警員記事冊是形容「後有多人」襲擊其背部,亦從未提及有關該男子眼睛的描述。

被告韋穎恆(右)。(邢穎琦攝)

 B稱兩男女阻隔 被告即逃去

控方另傳召深水埗重案組第二隊男警B作供。B當日同為便衣警,他供稱,現場當時有約10名穿記者反光背心的人,後方有黑衣人叫囂,但因現場嘈吵他聽不清楚內容。B其後看到一名壯健身材、穿白色短袖上衣的男子走近,該男子打B的手臂,又踢他的腹部,並嘗試拉走被制服在地上的女子。B說他曾上前捉著該男子,但該男子激烈掙扎,就連跌了黑色背包也沒理會,其後有一名自稱記者女子及灰衣男「攝入」他與該男子之間,男子隨即逃去。

B明日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DCCC21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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