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反修例案兩法官接藏肉狀物恐嚇信 國安官陳廣池稱被暴力恐嚇 籲疑犯「夠膽做夠膽認,咁先係有種嘅中國人」
高等法院及區域法院今午(23日)共接獲四封可疑信件,消息指恐嚇信寄給暫委高院法官陳仲衡及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信內藏有疑似肉狀物體,有汁液;而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今日處理鍾翰林一案時亦自爆被電話滋擾及收到「暴力恐嚇」。警方現列作刑事恐嚇案跟進。
警方表示,相信寄給暫委高院法官陳仲衡及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的四封信,信內沒有危險成份,已檢走作進一步檢驗,現列作刑事恐嚇,交由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司法機構則重申,任何試圖向法官及司法人員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均違反法治精神,衝擊司法獨立的原則,應受到嚴厲譴責;如對判決或判刑不滿意,有上訴機制處理。律師會也發聲明譴責有關行為。
區院法官陳廣池今午判刑後,自言近日受到電話滋擾,一名涉案五旬男子已被捕。他並透露上星期有另一人變本加厲,對他作出「暴力恐嚇」,但未落網。他形容有關行為不單可構成刑事恐嚇,更會觸犯《國安法》第24條恐怖活動罪。陳官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人在做天在看」。
「人在做,天在看」
陳官批評,該人破壞這代港人辛苦建立、引以為傲的司法架構,是為「可恥」;該人的行為顯示他不愛香港,因若愛港便不會「拆自己屋」,其行為是「可悲」;該人輕視警方、國安處的刑偵能力,是為「可笑」。他呼籲:「如果嗰位仁兄被捕,千祈唔好戴頭盔,夠膽做夠膽認,咁先係有種嘅中國人。」陳官又指,不論是各地的法官都會嚴厲譴責恐嚇司法人員的行為,認為有良心的香港人都要全力譴責。
散庭時,有旁聽人士一邊離開法庭,一邊叫道:「人在做,天在看,講得好!」
接連有多名司法人員收到可疑信件,先是本月11日西九龍裁判法院收到附有白色粉末的可疑信件,寄給區院暫委法官張潔宜,五日後,西九龍裁判法院及沙田裁判法院再收到可疑信件,分別寄給張潔宜及裁判官彭亮廷。
陳仲衡裁7.28中上環暴動案人21人罪成 李慶年判中大二號橋案兩學生入獄
翻查資料,區院法官、現任暫委高院法官的陳仲衡,曾審理前年7月28日中上環暴動案,案中24名被告一人認罪,陳官於本月中裁定20人暴動罪成,3人罪脫,案件於下月4日求情。他亦曾審理前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市廣場,港大畢業生杜啟華咬斷警長無名指一案,裁定杜襲警及有意圖傷人等 4 罪成立,指杜「毫無悔意」、行為「兇殘」,最終判杜入獄5 年半。
至於法官李慶年最近處理的案件,包括今年11月12日裁定一名六旬男子罪成,指他在去年1月中環「天下制裁」集會有警員遇襲受傷後,在Facebook發帖煽惑他人襲擊警致嚴重受傷。
今年9月1日,李官處理前年11月10日「八區開花」涉及旺角的衝突,裁定兩人暴動襲警罪脫、兩人非法集結罪成。此外,今年7月,李官處理前年11月12日中大二號橋衝突時,裁定一名中大生及理大生暴動罪名不成立;但一名IVE學生及另一名中大生暴動罪成,分別判兩人入獄4 年 6 個月及 3 年 9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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