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捕被告的警員今(23日)透露,他到場調查時,被告先交出一部已解鎖、沒有裙底照的手機,其後保安在店內貨架上找到另一部手機……

38歲男警涉於今年1月在尖沙咀「DONKI」超市,偷拍多名女子裙底,早前否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案件今(23日)續審,拘捕被告的警員透露,他到場調查時,被告先交出一部已解鎖、沒有裙底照的手機,其後保安在店內貨架上找到另一部手機,思疑是被告丟下。被告當時否認貨架上的手機屬於他,惟機內SIM卡資料證實,登記戶主是被告。庭上證供指,該手機可連接涉案遙控器,在手機上鎖下仍可遙距進行拍攝。

被告交另一部已解鎖手機

男警被告蘇賢浩(38歲)被控於今年1月21日,在尖沙咀彌敦道美麗華廣場二期地庫「驚安的殿堂」內,偷拍事主X及其他不知名女子的裙底。早前兩名女保安均供稱,她們發現被告形跡可疑,尾隨穿短裙的女生,一手伸出有長方開口的環保袋至裙底,一手用遙控器㩒制。被告被截停後,被帶到保安室等候警方到場。

拘捕被告的警員16849郭志文(譯音)今供稱,他當日到達保安室時,被告堅稱自己沒影裙底,並遞上一部已解鎖的藍色手機。郭檢查後無發現任何裙底照片。不過,郭在被告最初所坐、疊起的兩張圓凳中間發現一個扁平的藍色物件,上有數個按鈕,疑是遙控器。被告在查問下否認遙控屬於他。

截停被告的便衣保安其後亦將另一部iPhone X手機交給郭,保安稱在店內貨架上拾得,懷疑被告被截停時將手機放在貨架上。被告否認手機屬於他。由於手機上了鎖,郭無法得知機內是否有裙底照片。

警方無法破解涉案手機 

庭上透露,警方曾就涉案手機申請搜查令,但最後無法破解手機內容,故無法確認機內有裙底照片。另外,iPhone X手機裏的SIM卡顯示,被告為該手機的登記戶主。

負責檢查涉案手機及遙控的警長亦供稱,他曾按遙控上一個有花朵圖案的按鈕,手機隨即在上鎖狀態下進行拍攝。

裁判官葉啟亮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出庭作供,案件押後至12月15日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KCCC20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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