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網上流傳不雅片段,三名身穿疑似警察制服的男子疑有口交及性交動作。警方調查後拘捕兩名同居男子,其中一人為片中人。當……

今年5月網上流傳不雅片段,三名身穿疑似警察制服的男子疑有口交及性交動作。警方調查後拘捕兩名同居男子,其中一人為片中人。當時被捕的45歲男子被控管有偽造委任證、不當管有警察服裝、假扮警長非法促致性行為等罪,案件今(23日)在屯門法院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控方新增若干控罪,其中一項為「促使男子與男子作出嚴重猥褻」罪,惟翻查資料,高等法院前年已裁定此罪歧視男同志,宣告違憲。

涉案不雅影片早前流傳網上。(資料圖片)

報稱無業的被告周哲(45歲)共被控八罪,繼續准以2萬元現金擔保候訊,12月14日於區域法院答辯。案件今由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處理。

首項控罪為「促使男子與男子作出嚴重猥褻」罪,指周在2012年某日在香港,促使一名男子與另一名屬第三者的男子,作出嚴重猥褻行為。此罪行屬於《刑事罪行條例》第118K條。2017年有同志團體義工提出司法覆核,質疑《刑事罪行條例》中7條性罪行歧視男同志。律政司同意有關罪行屬歧視,高院於2019年宣告第118K條等4罪違憲,對另外3罪作補救解釋,消除歧視。

第二項至第六項控罪為「以虛假藉口促使他人作出非法性行為」罪,指周於2017年12月某日、2018年某日、2019年8月中某日在新界粉嶺東閣圍某村屋,虛假地表示他是一名警長,藉此促使Y與他作出非法性行為。周亦被指於去年11月16日、去年12月底某日,在新界元朗八鄉下輋村某村屋,虛假地表示他是一名警長,分別促使Y及X與他作出非法性行為。

周另被控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及一項不適當管有警員服裝罪,被指在今年5月10日,在新界元朗八鄉下輋村97號2樓,管有一張持有人姓名為警長26316周哲的虛假委任證,及一條警務人員長褲。

根據警方早前披露的資料,涉案單位被搜出多件警察制服和裝備,當中包括手銬和模型槍。警方亦在單位內的電腦內發現逾4千段不雅影片,當中牽涉警察制服的片段達雙位數。片中三人皆非警務人員。

案件編號:TMCC852/21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