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陳彥霖被控阻差 王婆婆反指警堵行人路 質疑編借口打壓示威權
「王婆婆」王鳳瑤今年2月在將軍澳悼念陳彥霖,被指拒絕出示身份證而被警員拘捕,事後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今(2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拘捕王婆婆的女警供稱,王多次高叫政治口竹號,引來途人圍觀,可能破壞社會安寧,故上前截查,惟王沒有理會警告,以藉口推搪出示身分證。王婆婆自辯反駁,當日現場只有記者和警員,根本無人圍觀,質疑女警編作借口打壓示威權,對她作「政治迫害」。
被告王鳳瑤(65 歲)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指她於今年2月22日,在將軍澳唐明街公園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警員張綺君 。王婆婆今沒有律師代表,選擇自行抗辯。
女警指王高叫光時口號 多番推搪交出身分證
拘捕王婆婆的女警張綺君供稱,她駐守東九龍衝鋒隊,案發當晚在將軍澳尚德邨一帶執勤,行動針對陳彥霖逝世的悼念活動。張在唐寧街及唐俊街觀察時,看見一手持黃傘、一手持白花及紙牌的王婆婆,多次叫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等口號。
張續稱,王婆婆的行為開始引起4至5名公眾人士圍觀,亦有記者到場拍攝,造成行人不便,於是上前截查。張當時對王謂:「因為你喺現場有機會製造混亂,我哋需要截查你,你需要提供身份證。」惟王未有理會,高舉手上紙牌,向途人高叫:「香港有示威權!做乜要截查我?」引來人群圍觀。
張第二度要求王婆婆出示身分證,並作出警告。張指王最初未有理會,其後再「搵其他藉口」,向警方表示她正手持物件,「冇手拎身分證」。張再作警告,王回應謂她手持雨傘、白花及紙牌,「放落地下會污糟」。
王曾表示心臓不適 被帶上警車「休息」
張作最後警告,若她再不出示,便會拘捕她阻差辦公。王婆婆仍未有理會,突然自言心臓不適,需要休息。警方安排警車到場,張稱她與另一女同袍扶王上車休息,其間王突然回望途人及記者,大叫「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
張又指,王婆婆在警車上稱呼警員為「死黑警」,並一度欲繼續高呼口號,「我哋需要用少少力⋯合適武力按佢坐低,安靜、和平咁送佢返警署」。
片段中未見「圍觀人士」 僅有警員記者
王婆婆盤問張時指,涉案片段中可見當時「人車暢順」,她並沒有造成任何阻礙。張表示雖然片段沒有拍到旁觀者,但她在現場觀察到。王續指,當時警方圍封範圍甚廣,才造成行人路堵塞。張不同意,強調警方不希望有其他人妨礙調查。
王婆婆直指,張編造虛假藉口作出截查,藉此對她作「政治迫害」。張表示「完全不同意」,指王站在狹窄的地方引人注意,故她有責任維持尚德邨的秩序。
王又問:「點解叫我上警車休息,唔係叫白車?」張強調不希望現場環境惡化,又稱曾在警車上詢問王是否需要看醫生,但王表示不需要。王在庭上指,實情是張沒問過,張不同意。
女警庭外力勸記者不要拍攝
女警張綺君今午離開法庭時,發現記者在門外拍攝,上前查問記者身份,並謂「唔可以影相」。記者回應指無法例規定不可拍照,任何職級的警員均沒有特權。張自言「純粹建議下」,表示不希望照片流出,強調被拍攝「好驚」。
裁判官鍾明新下午裁定案件表證成立,王婆婆決定出庭作供。王供稱,當日大批警員截查她時,她感到飢寒交迫和害怕,意識不太清晰。王強調,事發至今已逾大半年,她不準確記得自己與警員理論的內容,但肯定曾多番表示自己身體不適。她又強調,未有即時出示身分證,是因擔心個人私隱,故欲向警員澄清截查原因。
王辯稱當時不理解警方指示
王又指,女警張綺君截查時一直與身邊上級不斷議論,「人講一句,佢講一句」,故她不確定張是否在要求她出示身分證,也不確定其截查目的,「我以為佢地係研究緊之類」。直至另一女警再清晰問她是否有身分證在身,她才明白警方指示。王續稱,當時她正欲取證,但警車經已到場,警員亦着她先上車,「我根本冇時間攞身分證」。
控方盤問時質疑,王聲稱身體不適,惟片段可見她仍在高叫口號。王解釋:「因為我對追求真相有好強烈嘅意願。」王另不忿謂:「如果你查身分證,兩個警察咪夠囉,點解要成大班圍住一個婆婆?咁我顧得邊個?」
結案陳詞時,裁判官最後問王婆婆有沒有補充,王仰前向着咪高風表示:「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案件押後至12月22日裁決。
案件編號: KTCC14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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