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推電費分時段收費措施 店主:「擺明屈我哋俾錢!」 劏房住戶:生活倍添困難
中電及港燈早前公布明年上調電費,加重市民負擔。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日(24日)出席活動後表示,香港大規模智能電錶的轉型,整體上需要7年時間,現時已更換約4成電錶,未來3年多將更換全部電錶,以助日後推行分時段收電費。黃錦星說,政府正收集專家及持分者意見,以制定適合香港市民生活習慣及機構運作的收費制度。
政府尚未公布電費分時段收費計劃細節,一般而言,不同時段電費收費價格不同,高峰期用電將付較高電費。黃錦星早前接受訪問時解釋,措施可以減輕發電機組在高用量時段的發電量,透過分流用電可減少投放在新發電機組的資源,長遠來說可有助減輕市民電費開支。不過,有食肆店主表示,店舖營業時間「撞正」用電高峰時段,擔心會增加營運成本,「擺明屈我哋俾錢」。
黃錦星昨日沒有回應分時段計劃何時實行,只稱當下「係時候更加好討論呢件事」,措施可以配合本港智慧城市發展及全球低碳轉型,亦幫助市民了解自己的用電習慣,以致「慳電、減碳及慳錢」。被問到措施是否變相增加黃金時段的電費,他表示,全球採用分時段收費的地方亦有同樣關注,但因應氣候變化、減碳以至於慳電、慳錢,「不同程度大家都需要思考,甚至在某程度有適當改變行為習慣配合需要。」
食肆營業成本增加
在長沙灣經營食肆的余老闆表示,其店專營外賣生意,日常使用電磁爐而非煤氣爐,營業時間「撞正」用電高峰時段,憂慮分時段收費計劃將增加營運成本,「擺明屈我哋俾錢」。他認為慳電減碳是個人習慣問題,質疑措施的成效,「你加大(高峰時段電費),我有錢就係浪費,你點都冇辦法,冇錢就會節省。搞到啲人為咗慳電,日夜顛倒就唔好。」另外,小食店何老闆認同政府環保的理念,但希望政府能為業界提供補貼。
黃錦星日前受訪時曾表示,市民在非高峰時段用電就可節省電費,但一般市民需要在非高峰時段上班,日常生活習慣未必能夠遷就或改變用電時間。任職保安的何女士表示,「我多數夜晚先得閒洗衫,朝早我4點起身,返7點。(朝早)點洗衫啊?」劏房住戶李女士亦稱,現時生活已經捉襟見肘,憂慮屆時自己未能負擔更高昂的電費,只能無奈接受措施。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