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母進口禁藥救癲癇兒涉販毒罪 存貨僅夠食兩周
河南一男嬰患上罕見癲癇症,其母透過代購買入在內地未獲許可的精神藥物氯巴占(Clobazam)。今年9月,她為代購收取一個由意大利寄入的氯巴占包裹後,因涉「走私、運輸、販賣毒品罪」被捕,當局念在其初犯、無從中獲利、藥物自用,將其定罪但不予起訴。
患罕見嬰兒癲癇症 一般藥物無作用
龍仔(化名)3個月大時第一次發病,全身抽搐、陷入昏迷,被診斷出罕見的嬰兒癲癇伴游走性局灶性發作綜合症,一般抗癲癇藥物起不到作用。李芳:「夭折率比較高,而且就算是僥幸能活下來的孩子,都沒有甚麼發育。然後醫生就對我們說,要不加下氯巴占試試,真挺神奇的,這個藥加上沒有多久,這個孩子的癲癇持續性狀態就停了下來」。
臨床研究結果顯示,一半以上的癲癇患者服用「氯巴占」後,發病次數減少超過一半。不過,根據中國《精神藥品品種目錄(2013年版)》,氯巴占屬於第二類精神藥品,受到嚴格管控。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在2017年的一份《關於印發(100種痲碎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依賴性折算表)的通知》中指出,1克氯巴占相當於0.1毫克海洛英。
海外代購禁藥被捕
過去一年多,李芳透過病友群認識到一個微信名為「鐵馬冰河」的病患家長,透過他從海外代購氯巴占,並有效控制兒子病情發作。
今年6月,李芳收到該代購的短訊請她幫忙接收一份由意大利寄出的「氯巴占」包裹。「第一,經常在他這買藥;第二,這個代購的藥還挺便宜,然後就到我這了,我就給他寄過去了。9月份的時候吧,就有人敲我家門,他們是先問我要了孩子的病歷,還有處方之類的,然後他們也看到孩子,他們也知道這確確實實是孩子吃的藥,確實也沒有為難我。」公安無將李芳家中剩餘的幾盒「氯巴占」帶走,但目前僅餘份量只夠龍仔多服用兩星期左右。
為子女治病犯罪 故不予起訴
兩個多月後,河南鄭州中牟縣公安昨日向李芳發出《不起訴決定書》,指她構成走私、運輸、販賣毒品罪,但念在她是為子女治病誘發犯罪,而且是初犯、無從中獲利,決定「定罪但不予起訴」,不過該代購目前就被提起公訴。
北京大學醫學人文學院醫學倫理與法律學系副主任劉瑞爽認為,當局應更人性化處理此案,「定罪我都覺得有點牽強,這太嚴苛,你說人性化是對的。第一,他有疾病、第二,他有需要這個藥、第三,有醫生的處方,不論是國內還是國外的、第四,藥品管理法說少量自用的,不以違法論算」。
內地上映電影《我不是藥神》後,中央前年11月通過修訂《藥品管理法》,為境外代購自用抗癌藥物開綠燈,但今次涉案的抗癲癇藥物「氯巴占」就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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