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署撤換唐英傑案律師 署方稱以受助人利益為依歸 不委派被控候審的律師
眾新聞昨報道,法援署長撤換國安法首案代表被告唐英傑的律師行,指派新的律師行代表唐上訴,而身為民主派初選案被告的辯方大律師……
眾新聞昨報道,法援署長撤換國安法首案代表被告唐英傑的律師行,指派新的律師行代表唐上訴,而身為民主派初選案被告的辯方大律師劉偉聰亦不再獲聘。法援署回覆查詢,稱不會評論個別法援案件,指派律師時會綜合多個因素,以受助人的利益為依歸。署方提到,如個別律師因涉嫌觸犯法例而被扣押或獲保釋候審,因而可能影響其處理個案,即使該律師未被定罪,為避免影響受助人的利益及個案進度,署方亦不會委派法援個案予該律師。
政府早前公佈整頓法援制度,在刑事案件收緊由法援署長指派律師。法援署表示會盡快落實今次改革的各項改善措施,期望今年年底前全面執行。
據消息指,法援署長指派新的律師行杜偉強律師事務所,代替原審的伍展邦律師行代表唐英傑上訴。原審辯方資深大律師郭兆銘(Clive Grossman)和大律師陳碧琪留任,但涉初選案的大律師劉偉聰被剔出上訴,換上大律師關文渭。法援署拒絕回應大律師被撤換是否署方決定。
是否原審律師團隊成員只是因素之一
當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提及,會盡量安排原審法律團隊參與更高法院審訊。對此,法援署同樣表明不會評論個別法援案件委派律師的事宜,不過提到署方在指派外委律師時,會以受助人利益為依歸,考慮個別律師的經驗和專長,及案件的類別和複雜程度,按既定準則決定該律師是否適合接辦個案。署方指法律團隊曾在下級法院代表受助人,「亦只是決定是否委派同一團隊在上級法院繼續代表受助人的其中一項考慮因素」。
署方又指,如個別律師因涉嫌觸犯法例而被扣押或獲保釋候審,因而可能影響其處理個案,那麼即使有關律師未被定罪,為避免影響受助人的利益及個案進度,法援署亦不會委派法援個案予有關律師。
據法援署提供數字,截至今年11月22日為止,署方共委派了20名律師及19名大律師(包括兩名資深大律師)處理國安法相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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