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校男教師性侵學生案】被告自辯稱與事主單獨相處後互生情愫 主動邀事主到家中約會
男教師涉藉邀請15歲女學生到其住所觀看Netflix電影,伺機脫光學生衣服非禮;二人及後發展成情侶,疑至少5次沒有使用安全套性交。案件今日(25日)續審,被告作供自辯,坦言當日主動邀請事主到他的住所,惟此舉是出於二人互生情愫,「多少默認大家喜歡大家」,擔心一起逛街會被撞破。他又聲稱事主到其住所只是為了見面,反而是他提出一起看Netflix電影。
被告馮霆麾(37歲)面對兩項非禮及五項與16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罪,案發2019年1月13日至8月2日期間。
被告今供稱,自2018年9月起在女事主X就讀的中學任教英文及英國文學,X是他的學生。二人熟絡後透過Instagram保持聯絡,互相分享生活瑣事及興趣。他自言在其教學生涯中與學生關係良好,「有傾有講,對我嚟講好普遍」。惟後來他與X的聯絡越來越頻密,「日日都傾,有時可以傾兩三個鐘」,彼此建立了默契。
首次與X長時間單獨相處感開心 「有少少怕係鍾意佢」
翌年1月10日,X主動提出在學校以外的地方見面,二人遂相約課後在西九龍中心午膳。被告形容X當日比較拘謹,「氣氛有啲怪」,他於是在席間不斷找話題。二人飯後又一同逛街,由旺角逛到尖沙咀至約9時,期間他多次問X需否回家,但X都稱不需要。
被告在法官陳廣池查問下坦言,那天與X長時間單獨相處,「諗返轉頭係開心嘅,有啲貼近好感」,但「當下有少少怕係鍾意佢,因為好難被人接受」。他又認為X「可能對我有啲好感」。
意會到互生情愫 因師生關係而「好怕呢種感覺」
那次見面後,X再透過Instagram問他週末是否有空,「佢話想再見面,我小心起見,問佢係咪有其他同學一齊」。那時他已意會到X喜歡自己,也相信自己同樣喜歡X,「但都仲係好怕呢種感覺」。他稱考慮到二人關係特殊,擔心一起逛街會被撞破,於是邀請X到他家作客。
陳官聞言反問:「試咗一次喇喎,行匀晒成個尖沙咀啦,個陣又唔驚?」被告解釋指那次是單純「想陪吓學生」,但這次「多少默認大家喜歡大家,所以唔好係公眾地方流連咁耐」。
感X似約會對象多於學生
被告續指,當日X悉心打扮到他家,似一位約會對象多於學生。那天他準備好食材,打算和X一起「玩煮飯仔」,但後來X覺得無聊,便到客廳看電視,飯後一起看Netflix電影。
X早前作供稱,被告得知她沒有Netflix帳户後,邀請她到其住所看電影。惟被告今表示:「我嘅記憶就唔係咁嘅」,稱當日是他自己想看Netflix,而X到他的住所是單純為了見面。
稱與X同處一室感緊張
至傍晚6時許,被告自言出於擔心,問X需否先回家,但X稱「未使返住」,於是他續與X一起打機和看YouTube,至晚上9時許送她到車站。陳官大感不解,問:「你咁擔心又唔送佢(回家)?」被告稱「冇特別考慮」,因為他不是擔心X的安危,而是顧慮到X的家人想她早點回家。
被告否認當天曾非禮X,又稱當日二人都十分緊張。陳官聞言追問:「你喺自己屋企對住個後生女,有咩好緊張?」被告稱:「因為我冇開聲問佢係咪鍾意我」,但感覺X喜歡自己,又擔心X因自己會錯意而告發他。
交往前協議可隨時終止關係 官:你講到好似寫合約咁嘅?
他續稱,在住所約會後,X向他表達自己的焦慮,他於是主動問X可否交往,X答應,他們也有共識關係要保密。被告稱因二人關係及身份不對等,故此「協議好佢幾時想離開都得,唔使任何事先通知」。陳官反問:「你講到好似寫合約咁嘅,又唔使事先通知,又可以隨時終止,呢啲就係你哋鍾意嘅默契?」被告則解釋因X年紀輕,「怕佢未諗清楚,唔想佢怕終止呢段關係」。
案件明天續審。
案件編號:DCCC39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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