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關肉夾饃、新疆香梨遭註商標 協會起訴全國數百店家侵權 使用需繳10萬元入會
河南近日有數十家攤販稱,他們賣的肉夾饃因帶有「潼關」的字眼,被陝西潼關肉夾饃協會起訴侵犯商標,要求他們賠償3至5萬元。如果他們想繼續使用,就要繳交近10萬元入會,事件引起爭議。
內地媒體指,全國共有數百店家都收到傳票,他們質疑協會是以商標維權的名義,向他們收取「保護費」。除此之外,新疆庫爾勒香梨、逍遙鎮胡辣湯亦有同樣情況。
據河南電視台報道,有幾十家小吃店因為使用「潼關肉夾饃」而被控告。有攤販指,自己的店已經營了33年,因為菜單上加了一個「潼關肉夾饃」,所以今年10月收到傳票,「覺得兩眼淚汪汪的,做點小生意,賣一個饃也成為了被告。」
「這事沒法弄了!就光想想,心臟就休克。」他們指,肉夾饃協會要求他們,如果想使用潼關這兩個字,必須要繳納99800元。
「這個潼關肉夾饃有這麼大名氣,並不是潼關肉夾饃協會創造的,而是全國千千萬萬潼關肉夾饃經營者,給它打下的天下。」他們指,自己就是在西安學習製作肉夾饃,「我回來為啥不能掛呢?這麼多如果都像他這都起訴,老百姓還能做生意不能了?」
除了河南的幾十家,全國各地包括內蒙古、浙江、江蘇,還有遼寧和青島都有店家收到傳票。翻查資料,這個協會一共有396宗法律訴訟,絕大部分都是他們起訴商家侵犯商標權。有攤販指,他們事前並未收到任何警告,協會也沒有跟他們溝通,而是直接就被起訴。
他們質疑,協會是以維權之名,敲詐勒索他們,「好多律師給我們打電話,剛開始說五萬,最後調解說一萬八,又打電話說一萬二,還打電話說八千,最後上個禮拜四給我打電話說五千。他這樣一個個調價,我覺得他目的都不是為了維權,目的就是為了斂財。」
內地媒體致電潼關肉夾饃協會追問,工作人員稱,他們是從去年12月份開始,委托北京一個律師事務所在全國就商標維權,「我們需要的是讓大家所有做潼關肉夾饃的,能夠集中在一塊兒。我們並不是強行要求說是,你這邊要甚麼賠償。」
除了潼關肉夾饃,河南亦有過百間水果店,因賣香梨被新疆庫爾勒香梨協會起訴。他們指,22塊錢的一箱香梨,被罰了6000元,「庫爾勒香梨這些年賣這東西,然後這(庫爾勒香梨協會)說我侵權,我不知道俺侵的啥權?」
河南亦有50多間賣胡辣湯的店家,都被西華縣的胡辣湯協會起訴,指他們侵犯逍遙鎮商標權,需要每年交1000元會費或賠償3萬至5萬元。事件引起爭議,最終當地發展中心責令協會暫停目前開展的工作。
內地律師:商標有公益性 牟取私利屬違法
翻查資料,潼關肉夾饃商標由協會在2014年登記,有效期直至2025年,屬於第30類生產加工方便食品,商標類型則寫明是集體商標。有內地律師質疑,若潼關肉夾饃協會能以此要求商戶賠償,那內地的蘭州拉麵、沙縣小吃、北京烤鴨等地方小吃,也會出現同樣情況,不利於民生發展。
內地律師王有銀指,這類商標與企業登記的普通商標不一樣,初衷是要保護地方民族特色產品,鼓勵發展,有公益性:「如果是把註冊權用於敲詐、或者是強迫其他企業必須加入協會收會費,或收加盟費等方式來斂財的話,我認為其目的明顯存在違法性。」
王有銀指,對於被侵權的企業,實際上可以要求商標註冊部門予以撤銷,也可以使用優先使用抗辯權。另外有律師亦認為,協會發起的訴訟明顯勝算不大,在此前提下仍然提訴,形容是「碰瓷」,明顯是恐嚇商戶賠款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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