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8月13日機場示威衝突中,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遭群眾包圍襲擊。「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及侍應賴雲龍被裁定暴動等五罪……

前年8月13日機場示威衝突中,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遭群眾包圍襲擊。「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及侍應賴雲龍被裁定暴動等五罪成立,分別判監4年3個月及5年3個月。兩人早前申請上訴許可,法官今(25日)聽取畢慧芬陳詞後駁回其申請。賴雲龍撤回上訴,在庭上聲言前年動亂及本案均為「美國間諜一手一腳策劃」,散庭時大叫:「付國豪唔係間諜!係Mark Simon指使同策劃我做,係我冤枉好人!我向14億人中國人道歉!」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前私人助理Mark Simon隨即在其Twitter帳戶回應,稱從沒與賴雲龍見面,認為賴出於害怕才說出此番說話,但「中國共產黨不會獎賞投降者」。

Mark Simon在Twitter帳戶指從沒見過賴雲龍,認為他出於害怕才這樣說,但「中國共產黨不會獎賞投降者」。 Twitter圖片

兩名上訴人畢慧芬(24歲)和賴雲龍(20歲),經審訊後被區院法官李慶年定罪判囚。二人今沒有律師代表,親自陳詞。畢慧芬被裁定暴動、非法禁錮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三罪成立,她稱反思後明白罪行嚴重,後悔為了爭取權利而犯案。她不認識付國豪,承認沒必要傷害他,只因現場非常混亂,她無意間發現地上有索帶,「咁啱有人俾我、咁啱又有位」,故綁起付以發洩,但強調沒阻止付送院。

畢慧芬:長期服藥兼易受人影響 「人哋叫我就做」

畢續指,她與父母吵架後已甚少回家,無處發洩情緒,也沒有人幫助她。她有輕度弱智,且患有先天性癲癇症,需要長期吃藥,容易受人影響,「人哋叫我做就做」。畢又表示,當日有示威者索取物資,她遂交給對方,不明白為何因而犯下暴動罪。她希望法庭念及其父母年邁,可網開一面,「我會好好珍惜,俾次機會我重新做人,懇請法官閣下原諒」。

法官潘敏琦聽罷陳詞後,問畢是否承認傷人及非法禁錮。畢表示,她填寫上訴許可申請表時,之前「忘記所有嘢,冇理由咁亂寫任何嘢」,事後非常後悔及內疚,故此今日「慎重地」親自陳詞,望法庭允許她上訴。

官:陳詞承認所有控罪 律政司:減刑亦無基礎

潘官認為,根據畢的庭上陳詞,她承認所有控罪,而非如上訴申請表所指,認為證據不成立和涉案照片模糊不清。律政司一方同意,指畢的陳詞「似乎冇推翻定罪」,僅在陳述原審法官已考慮的求情理由。

其後潘官要求觀看涉案現場片段。律政司一方播出多條新聞片段,指當日付國豪在機場被示威者包圍及襲擊期間,畢一直在人群前方對他「有所動作、有所侵犯」,包括用索帶將他加固在手推車上,並捉著他的手臂,將他拖到地下。

律政司認為,上述片段反映了原審法官的定罪及判刑基礎,證明量刑並非過重,而畢的陳詞完全不能說服法庭更改判刑理據。

付國豪當晚被人用索帶綑綁手腳

畢慧芬看片後,承認當日在場,並且在他人慫恿下打傷及非法禁錮付國豪,但強調只是「見佢哋(示威者)咁樣做,我就加入」,不知事態嚴重。她並指:「(看片時)我自己都想喊,因為早知係咁,何必當初呢?」潘官考慮後,最終拒絕批出上訴申請許可。

賴雲龍稱受美國間諜指使犯案 官:與申請無關

賴雲龍則承認阻礙公職人員和普通襲擊兩罪,受審後另遭裁定暴動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共判監5年3個月。他原本申請上訴刑罰許可,今開庭後隨即表示撤回申請,獲潘官批准。

畢慧芬陳詞期間,賴突然站起稱:「本人有要事稟報!」他表示:「19年反政府動亂及今次嘅機場事件,都係美國間諜一手一腳策劃、慫恿我去做嘅!」潘官聞言打斷賴,指法庭不是政治宣洩場所,他的陳詞與是次申請無關,命令他坐下。

散庭後,賴一邊步入囚室,一邊大喊:「付國豪唔係間諜!係Mark Simon指使同策劃我做,係我冤枉好人!我向14億人中國人道歉!」

案件編號:CACC11/21

法官潘敏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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