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5荃葵青遊行】25歲男學生認非法集結及襲警 明年1月求情 主動申請還柙惟被拒

前年8月25日市民發起荃葵青集會遊行,最終演變成警民衝突。事隔近兩年後,五男兩女被控當日在荃灣參與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25歲被告男學生今(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兩罪,並主動申請撤銷保釋候判。惟裁判官香淑嫻認為本案未必由她判刑,「唔知還柙幾耐先有得判」,拒絕其申請。男學生繼續保釋至明年1月7日求情。
餘下6名被告押後至同日答辯,等待索取控方文件及諮詢法律意見。除了女被告符凱晴(23歲)另因前年11月中大暴動案而正在服刑,其餘被告保釋照舊。

案情指被告用傘襲警
第五被告楊俊傑(25歲)今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兩罪。案情指,前年8月25日有約1萬人參與荃葵青遊行,遊行獲警方批准。下午約3時,警方接報指現場有人堵路及縱火等,遂在楊屋道設立防線。當時有約1,000人聚集,有示威者向警方投擲磚頭、汽油彈等物品,警方發射催淚彈及橡膠子彈驅散。
至傍晚近6時半,警方推進至聯仁街,當時仍有約500名示威者聚集,警司陳思達要求警員拘捕現場人士,包括本案7名被告。其間督察林泰金看到第五被告用長型物品襲擊同袍,隨即大叫「警察」,第五被告見狀嘗試襲擊林,林則用手保護自己,其後聯同其他警員將他制服。案情指,網上公開片段顯示第五被告以遮襲警。
官:佢想(還柙)都好,我會畀佢擔保
香官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7日求情,期間為第五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其餘被告屆時則會答辯。
辯方為第五被告申請撤銷保釋,惟香官表示案件未必由她判刑,實際情況視乎負責處理的裁判官決定,謂:「我唔知佢還柙幾耐先有得判,佢想(還柙)都好,我都會畀佢擔保。」被告最終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7名被告依次為運輸工人何卓軒(23歲)、學生符凱晴、學生牛致行(21歲)、教師郭芷晴(21歲)、學生楊俊傑、無業男張家榮(24歲)及調酒師李㑊橉(28歲),共同被控前年8月25日在荃灣楊屋道參與非法集結。
何另被控襲擊警員9670馮權安。符另涉管有一個雷射裝置及一罐噴漆,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兩罪。牛另涉管有一塊磚頭,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武器罪。楊另被控襲擊督察林泰金。
【案件編號:WKCC37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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