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級督察李士鳴今日5月在荃灣一超市用外套遮掩薄餅等物品沒有付款就離開,被保安發現後外套連贓物丟下逃走卻失敗,被捕後堅稱……

年近七旬的前高級督察李士鳴今年5月在荃灣一間超市,用外套遮掩薄餅等食物沒付款就離開,被保安發現後外套連贓物丟下逃走但失敗,被捕後堅稱無辜。他被控盜竊罪,案件原定於今日(29日)開審,但他改口認罪,自行求情,當裁判官問他退休前職業是什麼時,李答「公務員」,沒透露是前警員。李有四項同類案底,但裁判官今考慮他的年紀及認罪,判他監禁4星期,緩刑18個月。

前高級督察李士鳴今日離開法院時,以法庭文件摭面。眾新聞記者攝。

被告李士鳴(69歲)報稱退休人士,今沒有律師代表。控方透露,被告有4項同類記錄,一次在2015年,三次在2017年,分別為店舖盜竊、企圖盜竊及打荷包等等。

親自求情稱曾中風「個人好亂」 求罰款了事

李認罪自行求情,透露曾中風,「個人好亂,搞亂咗,唔係有心」,又指要長期覆診及「一世食藥」,「大人,俾個機會我改過...俾我罰款」。

他稱已退休,又說在金融海嘯中蝕了很多錢,亦沒有綜援及長者津貼。裁判官余俊翔問他退休前做甚麼工作,他停了一會後稱「做公務員嘅」,沒透露是退休警員。

被告:唔食藥會死㗎我!

余官判刑指,涉案物品主要為食物,價值只是106元並已起回。他留意到被告有多項同類記錄,並多次監禁處理,但考慮到被告認罪顯示悔意,加上已69歲,距離對上一次記錄亦有一段時間,及其他求情理由,最終以5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由於他開審前認罪扣減至4星期,同埋緩刑18個月。

李一度說不明白余官的說話,並從褲袋取出藥包,稱:「大人,我唔食薄血藥會死㗎我!」余官向李重覆並解釋判刑,指如他再犯罪才需要服刑,李知悉後稱:「清楚大人!唔該大人!多謝!」

翻查記錄,被告於十多年前仍任職高級督察期間,曾涉襲擊女傭而惹上官非,但最終獲裁定罪名不成立。至被告離開警隊後,則因多次干犯盜竊等罪被判監。

兩年前被控超市偷竊 自稱被警逼招認

據判詞顯示,被告於2015年因盜竊罪成,判監21天。他於2016年8月、即出獄後約一年,在荃灣愉景新城住客會所的男更衣室內,企圖盜竊儲物櫃內的財物,遭事主即場擒獲,及後被裁定企圖盜竊罪成,判監4個月。同年12月,被告再於尖沙嘴一間酒店內偷去一名女子的手袋,同樣遭事主即場擒獲,及後盜竊罪成,判監12個月。

至前年2019年,當時66歲的李於再被控於荃灣綠楊坊一間超級市場偷魚、米酒、杯麵、豆漿及牙刷等共值約135元的貨品。李當時不認罪,自行抗辯,自稱指案發時吃了傷風藥,精神不振。

李指超市保安員為求保住飯碗,「屈」他做代罪羔羊,又批評警員辦案不力,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用假口供逼他招認,否則不准他保釋。他在庭上喊冤稱「呢單係糊塗案」,說「如果係偷都唔偷公仔麵啦」,「我根本先係受害人」。案件審訊後,裁判官認為控方舉證有疑點,李最終脫罪。李脫罪後申請訟費,「搞到我幾個月返唔到工,無厘頭,受重傷」,但裁判官指他自招嫌疑而拒絕。

至於本案則發生在今年5月8日,地點在荃灣中染大廈的Market Place,店內便衣保安發現李形跡可疑,並看到李用外套掩蓋一盒Pizza,沒付款就離開。保安上前截停他時,他將外套連薄餅丟在地上逃走,但跑了三米後被截獲,其後再被搜出其他物品,包括兩個蘋果、兩包菜,偷取的物品共值106元。被告在警誡下否認盜竊,到警署後在錄影會面中否認沒有付款。

案件編號:WKCC332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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