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歲青年馬家健被控企圖販毒罪一度判囚 23 年,服刑5年後上訴得直。案底纍纍的律師行「師爺」陳強利(Paul Cha……

25歲青年馬家健被控企圖販毒罪一度判囚23年,服刑5年後上訴得直。上訴庭質疑案底纍纍的律師行「師爺」陳強利(Paul Chan)游說青年認罪,及後陳強利及原審辯護大律師張曉惠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今(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10日再訊,以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其間張曉惠獲准保釋,陳強利則繼續還柙。

陳曉慧(中)
次被告大律師張曉慧(中)在親友遮掩下離開法庭。

首被告陳強利(58歲)報稱退休人士,今被押解到庭應訊;次被告則是大律師張曉惠(33歲)。兩人被控於2017年1月27日至11月21日期間,串謀馬家健等人妨礙司法公正,即在荃灣法院2016年一宗刑事案件中,虛假表示洪智謙沒要求馬家健接收郵包,以及聲稱洪不涉及案件。

兩被告均撤換代表大狀

本案於今年8月首度提堂時,陳由大律師李家齊代表,張則由大律師吳政煌代表。惟兩大狀今日均遭撤換,陳改由大律師萬理壯(John Marray)代表,張則改由一名田姓女大狀代表。

控方今申請押後案件,反對陳保釋,但不反對張繼續保釋。辯方不反對押後,但要求法庭批准兩名被告保釋候訊。黃官考慮雙方陳詞後,拒絕讓陳保釋,但批准張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包括繳付30萬元保釋金及遵守宵禁令。

翻查資料,青年馬家健原在高等法院判囚23年,服刑5年後,今年8月上訴得直,撤銷企圖販毒罪。上訴庭法官批評控方沒追究較重罪責、接收可卡因毒品郵包的人,亦質疑涉案律師行聘用案底纍纍的「師爺」被告陳強利,而陳游說馬家健認罪換取刑期折扣,並去信律政司要求撤銷其友人洪志謙控罪。律政司最終以其他罪名控告洪,洪在區域法院認罪後僅判囚2年。

案件編號:KCCC23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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