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觀教育加入「勤勞」為首要態度 楊潤雄表明為「躺平主義」對症下藥
教育局今日向中小學發通函,公布《價值觀教育課程架構》(試行版)。原本有9種培育學生的首要價值觀和態度,今次修訂加入第10個價值觀「勤勞」,並將「勤勞」列作首要價值和態度,教育局希望「培養學生勤奮和樂於勞動的美德,對家庭、社會和國家作出貢獻。」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周日(28日)發表網誌,表明近來出現的「躺平主義」令人憂慮,消極的人生心態,長遠會窒礙社會的進步,預告必須對症下藥,加強價值觀教育。
課程架構是參考教育局2008年修訂版的《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指引》,以及其他課程指引而編寫。眾新聞比較新舊寫法,舊指引寫有認同法治精神和尊重人權的重要,新指引則只寫「認同法治精神的重要,正確行使基本法賦予的公民權利」,未有提到「尊重人權」。舊指引寫到「以理性、多角度和批判思維,認識祖國現今面對的挑戰和機遇」,新指引刪去「批判思維」。另外,新指引亦在「認同自己國民身份,願意承擔改善國家和人民福祉的責任」後,多加了「愛國愛港」。教育局回覆指沒有刪去人權教育學習元素,又稱「批判思維」改為慎思明辨,以避免「批判」被誤解為批評。
課程發展議會去年底成立價值觀教育常務委員會,負責編訂《架構》。教育局指,課程架構於本學年先以試行模式推行,局方了解試行情況後,未來會進一步優化課程架構,以便於下學年全面推行。
教育局本來列出9種培育學生的首要價值觀和態度,其中「守法」和「同理心」是去年底加入,當時課程發展議會同樣是將『守法』及『同理心』作為首要培育學生的價值觀和態度,讓學生明瞭為了群眾福祉,遵守法規是公民的基本責任;並懂得易地而處,考慮別人的處境及感受,尊重不同的意見,有助營造和諧關愛的社會。
今次修訂中加入第10個價值觀「勤勞」,教育局希望「培養學生勤奮和樂於勞動的美德,成為有生活自理能力、勤奮向上、有責任感及堅毅精神等質素的新一代,對家庭、社會和國家作出貢獻。」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周日(28日)發表網誌,指近來出現的「躺平主義」令人憂慮,消極的人生心態,容易令人萎靡不振,長遠會窒礙社會的進步,必須對症下藥,加強價值觀教育,扶持學生建立正向思維。
《架構》提到,今天香港的繁榮穩定,是結合一代代人辛勞和國家支持的成果,但一些惡習和壞風氣,如懶惰、好逸惡勞等,對青少年帶來負面影響,故加入「勤勞」作為第10個首要培育的價值觀和態度,教育學生從小勤奮學習、體驗實踐,培養勤奮和樂於勞動的美德,成為有生活自理能力、勤奮向上、有責任感及堅毅精神等質素的新一 代,對家庭、社會和國家作出貢獻。文件列出對學生學習期望的建議,其中有關勤勞的例子,包括樂觀積極面對公開考試的挑戰、熱心服務學校等。
有資深中學教師對教育局將勤勞加入首要價值觀感到奇怪,因為責任感、承擔精神等本來已列載於首要價值觀和態度,現在又要額外加入勤勞,令人疑惑教學上可如何操作,「平時教學有咩可培養到學生勤勞?」他指,突然加添價值觀,令學校工作要再調整,對教育局的做法亦感到難以理解,「係咪國內抗拒躺平,要交差?」
該名中學教師亦指,上月教育局才去信學校,關注學生壓力問題及近日學童自殺事件,如今突然又要學生勤勞,有點矛盾,「咁你想佢休息定勤勞?」他認為教育局沒有思考過躺平心態的原因,一如處理學生壓力問題時,只談減壓,沒處理成因,忽略躺平心態背後的青年問題。
其餘編訂重點包括加強學生的國家觀念,建立國民身分認同;加強生命教育;強調性教育的學習元素;培養學生媒體及資訊素養;加強禁毒教育的學習元素等。《架構》指,價值觀教育應以中華文化作為主幹,貫通不同價值觀教育範疇,如品德及倫理教育、公民教育、國民教育、生命教育、法律框架下的人權教育等,舉例指如教授與性教育相關的議題時,可與學生分享中華文化中「夫婦」一倫「重愛尤重敬」,教導學生要以尊重、關愛等的態度處理人際關係。
文件指,培養學生的國民身份認同是學校的應有之義,在香港經歷大規模社會動亂後,必須加大力度推行國民教育,應讓學生從小正確認識國家歷史、欣賞中華文化及傳統價值觀、學習尊重國家象徵和標誌、認識《憲法》和《基本法》,協助學生建立國家觀念和公民責任心,促進他們思考作為中國人,可如何維護國家安全和對國家作出貢獻。學習期望的建議例子包括主動了解國家發展,積極參與相關的交流活動;認同自己國民身份,願意承擔改善國家和人民福祉的責任,愛國愛港等。
就價值觀教育,教育局最先於2002年在《基礎教育課程指引》提及,其後於2008年推出《新修訂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架構》。自2017年起,教育局整合品德及倫理教育、公民教育、國民教育、生命教育等,以「價值觀教育」作為綜合統稱,並於該年的《中學教育課程指引》中有關德育及公民教育的分冊,提出加強價值觀教育的建議。
今次課程架構是參考教育局2008年修訂版的《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指引》,以及其他課程指引,包括《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等。對比這次新指引與舊有文件,在學習期望方面,新版本在一定程度上參考《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指引》,不過內容不盡相同。例如在中四至中六的階段的學習期望,舊指引寫有認同法治精神和尊重人權的重要,新指引則只寫「認同法治精神的重要,正確行使基本法賦予的公民權利,同時也自覺履行公民責任,以大眾福祉為重」,未有提到「尊重人權」。
舊指引亦寫「以理性、多角度和批判思維,認識祖國現今面對的挑戰和機遇」,新指引刪去「批判思維」,改為「以理性和多角度,認識和關心國家各方面的發展、面對的挑戰和機遇」。另外,新指引亦在原句「認同自己國民身份,願意承擔改善國家和人民福祉的責任」後,多加了「愛國愛港」。
教育局(30/11)晚回覆指《價值觀教育課程架構》(試行版),並沒有刪去人權教育的學習元素;於各學習階段對學生的學習期望,蘊含與人權教育相關內容,例如於第一學習階段(小一至小三),提出應培育學生「認識在不同社群中,個人的角色、權利及責任,並學會尊重他人權利,實踐公民應有的責任」;於第二學習階段(中一至中三) ,提出應培育學生「認識《基本法》對香港居民權利的保障及香港居民的一些重要權利和義務,認同國民和公民的身份」。
教育局又指沒有忽略學生分析和思維的培育,課程指引清楚指出價值觀教育的目的,是要「幫助學生持守正面的價值觀,去理解、辨析、釐清和判斷所接收的資訊的真偽或涉及的隱蔽立場,並作出理性和負責任的決定和行為」,並期望學生於完成第四學習階段(中四至中六),能「具備敏銳觸覺,慎思明辨,關心社會時事,並能辨識所蘊含的價值觀」。事實上,課程發展議會的課程文件,例如公民與發展科的課程指引,已將「批判思維」改為慎思明辨,以避免「批判」被誤解為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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