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聘公務員學院院長 須全面準確掌握國安法 最高月薪27.3萬
政府為12月成立的公務員學院刊登廣告招聘院長,在入職條件中列明需全面和準確掌握中國《憲法》、《基本法》和國安法,「充分理解國家的歷史、國家近數十年的發展,以及國家頒布的發展方向」,及至少8年大型機構擔任領導層經驗。根據招聘條件,院長一職以公務員合約條件聘任,任期三年,月薪介乎26萬5150元至27萬3000元(首長級薪級表第6點)。
早前有傳,警務處副處長郭蔭庶明年退休後將出任公務員學院院長。根據招聘條件門檻不低,包括全面準確掌握《憲法》、《基本法》、國安法、充分理解中國歷史及近數十年發展、十五年培訓及教育相關行政、管理、專業經驗,其中至少八年在大型機構擔任領導層、「洞悉公務員的挑戰、發展需要和機遇,及關乎政府工作的本地、國家和國際事務」。翻查資料,郭蔭庶1987年加入政府,1990年成為督察,2002年升為警司,其後歷任警察學院基礎訓練中心主管、助理警務處長,2017年升爲高級助理警務處長,接掌警方監管處,2019年3月升為警務處副處長(管理),負責人事、訓練及管理事務。 根據立法會文件,警務處副局長薪酬為警務人員薪級表第 58 點即(243,800 元 至 258,800 元)。至於現時局長薪酬就大約33萬。
根據招聘廣告,公務員學院院長職責包括履行公務員學院提升公務員培訓使命,「特別是透過提升培訓,使公務員隊伍在確保『一國兩制』準確全面落實方面更好地擔當政府的骨幹」。具體而言,新院長制訂政策及策略加強公務員中國《憲法》和《基本法》、國家安全、國家事務研習等培訓,向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和常任秘書長及各部門提供有關公務員培訓建議,與內地及其他地方機構加強聯繫及探討協作空間等。
招聘廣告除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也在《星島日報》、《大公報》及《南華早報》刊登。
特首林鄭月娥在2017年《施政報告》提出仿效新加坡設立公務員學院,近期敲定選址觀塘位於觀塘道及翠屏道交界,預計造價45.4億元,計劃2026年底陸續完成。在過渡期間,當局以北角政府合署作為公務員學院臨時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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