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學生藏士巴拿逃出理大判入勞教中心 官指為加強守法意識助重回正軌
裁判官梁嘉琪強調,案發時理大發生一連串暴動事件,其間被告嘗試向警方投擲碎石,引致警方發射橡膠子彈,為加強被告守法意識,確……
前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19歲理大學生逃出校園後被指藏有2支士巴拿,受審後被裁定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罪成,案件今(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因本案「心靈被囚禁」,建議法庭酌情處理,判處非監禁式刑罰。惟裁判官梁嘉琪強調,案發時理大發生一連串暴動事件,其間被告嘗試向警方投擲碎石,引致警方發射橡膠子彈,為加強被告守法意識,確保他重回正軌,判他入勞教中心。
被告鍾家軒(19歲)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康莊道近漆咸道南交界行人隧道出口,管有一支銀色扭力士巴拿及一支銀色六角匙。
被告矢志成為會計師
辯方今求情指,被告在理大修讀會計,矢志成為會計師。被告與家人關係良好,亦有工作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可證他有孝心也有承擔。辯方強調,被告因本案「心靈被囚」,對犯案感悔懊,承諾未來會奉公守法,希望法庭念及他初犯、品行良好,酌情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裁判官梁嘉琪指出,被告在暴動事件中企圖逃出理大,其間掟碎石攻擊警員,最後致警方需動用橡膠彈還擊。梁官認為,為加強被告守法意識,改過行為對更生極為重要,考慮被告的年紀和背景,勞教中心是唯一合適的判刑選項。
案件編號:KCCC8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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