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8月25日有網民發起「荃葵青大遊行」,最終演變成警民衝突。當晚10名示威者於深水埗警署一帶被捕,各被控非法集結。其中……

前年8月25日有網民發起「荃葵青大遊行」,最終演變成警民衝突。當晚10人於深水埗警署一帶被捕,各被控非法集結。其中22歲男待應今(6日)在區域法院認罪,主動撤銷保釋候判。其餘9人不認罪受審,案情指當晚接連發生三場非法集結,示威者多次高呼「黑社會又唔見你捉」等挑撥性語句,又用雷射筆照射警署。控方依賴新聞片段及各被告裝束舉證,指部份被告在被追截時「畏罪逃走」,可見他們並非路過或旁觀者。

前年8月25日晚上有示威者在深水埗警署附近集結,警方出動驅散。資料圖片

10名被告依次為葉姓學生(17歲)、林嘉豐(36歲,無業)、林浩廷(28歲,測量員)、林易津(25歲,地盤工人)、韓紫彤(23歲,無業)、吳南海(21歲,侍應)、黃澤鋒(21歲,學生)、唐恒輝(23歲,學生)、龔漢文(23歲,港鐵技工)和盧宇柏(19歲,學生),同被控前年8月25日在深水埗警署和長沙灣道交界的欽洲街參與非法集結。葉姓學生另被控同日在深水埗警署和福華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

過百人佔據六條行車線 控方指沒發展成暴動

控方案情指,案發當晚約8時、9時15分及9時50分,接連發生三場非法集結。示威者在警方數度驅散後,重新佔據欽州街馬路,其間嘗試往深水埗警署進發,有人敲擊物件發出噪音,重覆以雷射光照射警員及警署,並多次高呼針對警員的侮辱性或挑撥性語句,例如講「黑社會又唔見你捉」挑撥性語句。至晚上9時50分,警方在警署外設防線,一度因大量示威者進逼而退回警署。約10分鐘後,更多防暴警員到達增援,向長沙灣道方向推進及驅散,拘捕本案10名被告。

控方由外聘大律師韋浩棠及鄧兆麟代表,在法官李慶年追問下補充,涉案集結有約100至200名示威者參與,現場接近民居,阻礙共6條行車線,範圍約長160至200米,最終並沒發展成暴動。

法官李慶年

認罪被告稱犯案與無力感有關 案中沒警員受傷

第六被告吳南海今早認罪,案情指他參與第三場非結集結約16分鐘,即9時50分至10時08分。他身處集結人士前線並往警署前行,其後隨著警員增援而離開。至晚上10時許,警員16966在推進時看到第六被告正在逃跑,遂在長沙灣政府合署外行人路拘捕他。被告當時全黑裝束,戴黑色頭盔及防毒面罩,攜有防火手套及破爛雨傘。

辯方求情指,被告為家中獨子,在單親家庭成長,母親有長期病患。被告的求學路並非一帆風順,但他憑個人努力,由副學士課程成功考上大學,今年7月於城市大學工商管理系畢業。辯方形容「聰唔聰明係天生嘅,但勤力係(被告)自己嘅」。被告亦親撰求情信表達悔意,提到犯案與2019年社會事件引起的無力感有關,他事發後仍有做兼職幫補家計,但受本案影響未有轉為長工。

辯方重申,被告參與集結的時間不長,沒有使用任何暴力或堵路,集結只阻礙行車。除了部分被告在被捕時受傷,無人因涉案集結受傷,包括警員。辯方強調,被告早在去年12月表明認罪意向,其時更已備妥多封求情信,可見他是個盡責、有計劃的人,希望法庭考慮本案暴力程度不嚴重,以不多於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法官將第六被告的判刑押後至其餘9人審訊結束後處理,暫定明年1月24日判刑。

控方指部分被告「畏罪逃走」

至於其他受審被告,控方依賴多段新聞片舉證,指他們與其他示威者身在現場,部分曾有交談。其中第八被告涉向警署高呼:「阿Sir你支黑旗唔見咗呀?」控方另指部分被告身穿示威者常見裝束,戴防毒面罩、頭盔、手套等,可見他們自願身處集結人群中;部份被告在警員追截時「畏罪逃走」,可見他們並非路過或旁觀者。

第一被告另被指參與第二場非法集結。他涉在約晚上9時半,與其他示威者在福華街徘徊及停留,其間曾舉手企圖指示馬路上行駛中的車輛。

第三被告早前曾投訴被捕時遭警察打至前臂骨折。控方案情指,被告在被截停時作出反抗,警員遂以警棍擊向他,被告其後被數名警員按在地上,惟他繼續猛烈掙扎及嘗試逃跑,用身體壓著右手在地上,其間不斷停掙扎及擺動身體。審訊明續。

【案件編號:DCCC38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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